劳动争议调解员:为职工维权各有锦囊秘笈
2018-11-16 来源:劳动午报
他们驻扎在各级工会,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他们守候在职工的身边,让纠纷解决在职工的家门口;
他们在劳动争议纠纷中担负着“润滑剂”与“中间人”的角色;
他们既能“据理力争”又能“不偏不倚”;
他们讲法讲理,也重视情感沟通,种种剑拔弩张往往被他们的轻言细语化于无形;
……
他们就是深受企业与职工信赖的劳动争议调解员。
目前,有数百名劳动争议调解员活跃在首都各级工会组织中,被称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支“特种部队”。
劳动午报记者近日走到他们的工作现场,聆听他们讲述各自在一线进行舌战的锦囊秘笈——
宋丽芹(朝阳区总工会律师调解员)
勤沟通多反馈 促进争议迅速化解
“我们每个月都是固定工资,这个月突然少发我3000块,这是什么道理啊?”前不久,作为朝阳区总工会派驻到朝阳区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律师,宋丽芹接待了这样一位年轻小伙子。小伙子是宠物医院的员工,是一位“90后”,前脚收到工资,一看少了3000元,后脚就来到朝阳区仲裁委,把单位给“告”了。
经过和职工、企业的沟通,宋丽芹了解到,这家宠物医院给员工的工资单上,明确的写着工资构成是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再加上绩效工资,然而,绩效工资却并没有具体的考核办法,每个月都是固定发放3000元。
“我们也是为员工考虑,而且我们这个工作性质,考核起来也不是很方便,所以一直都是按固定数字发放的。”医院的老板这样跟宋丽芹解释道,“因为上个月他工作上有失误,给企业带来了负面影响,所以才扣了他一个月的绩效工资。”
对于医院老板的说辞,宋丽芹并不认可。“在我看来,员工入职这么长时间,一直都是这么发,也没有进行考核,就相当于是固定工资了。如今,突然不发了,对于企业来说,即使走到仲裁阶段,也是存在问题的。”
宠物医院虽然有员工存在过失的证据,但没有量化的绩效考核标准,此前也没有进行考核的证明。因此,宋丽芹在调解过程中,主张企业和职工双方各让一步。最终,只用了3天的时间,调解工作就顺利结束了,宠物医院将商议好的2000元绩效考核工资现场支付给了员工。
不同于一般律师,调解员的身份需要时刻保持中立,也需要更多的为企业和职工双方着想,促进争议迅速化解。对此,宋丽芹已经有了自己的心得。“案件到了我的手里,一定要尽快处理,能反馈的尽快给职工反馈,勤沟通,这样才能让职工心里踏实。”
“我还是挺喜欢做调解律师的,可以接触到很多第一手材料,从专业角度上能够有所长进。而且,在调解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对我的心态、处事方法等,都有很大帮助。”宋丽芹笑着说,自己曾经是个急性子,如果对方不及时反馈就会着急。如今,做调解工作时间长了,即使面对态度不好、有情绪的劳动者和企业工作人员,她都能不急不躁,耐心引导。
对于职工如何能够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宋丽芹律师给出了重要建议。“平时在工作中要善于收集证据,提高自身收集证据、保存证据的意识。”
□本报记者 刘欣欣
王寅(顺义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主任)
调解要“据理力争” 也要“苦口婆心”
10月底,经过三轮调解,两位装修工人如愿领到了顺义某广告装饰公司拖欠的工资。历时近一个月,全程参与调解,顺义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主任王寅也终于松了一口气。
从2006年到帮扶中心,干了十余年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王寅总结说,这项工作的核心就是为职工维护权益,调解过程中,要“据理力争”也要“苦口婆心”。
“要给企业和职工双方都做通工作,把法律法规讲清楚,具体解决方案还是法律法规说了算。”王寅说,顺义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受理和调解案件,基本原则就是参照劳动法规来执行。目前,中心每个工作日配备不少于2名专门从事法律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接待工作。
按照调解中心近年的案件研判,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的重点群体为农民工等外来务工群体。王寅表示,这个群体有个共同特点,就是对法规不是很了解,不能理性维权。“针对这个情况,我们调解中心多次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组织公益律师到各工会服务站进行法律宣讲,现场发放劳动权益维护、劳动争议调解手册等相关材料,真正让职工懂法、守法,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据理力争。”
很多时候,调解过程并不是那么顺利。遇到有法不依、拒绝调解的企业,应该如何尽快为职工争取权益?王寅表示,开头提到的山东工人讨要工资的事就颇费了一番周折。因为对工人做的工程不满意,企业以“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工资,并支持走法律仲裁途径。这个时候,王寅先是安抚职工情绪,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重点与律师一起,反复给企业做工作。“第一就是摆明法律法规,企业应支付工人劳动所得,第二,还要苦口婆心,法律之外讲人情。”在跟企业沟通时,王寅诉说了一个情况,一个工人家里孩子生病急需用钱,仲裁时间根本等不起,一定程度上引起了企业负责人的理解和同情。经过几轮“车轮战”,企业最终同意了付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王寅发现,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尤其是欠薪案件逐渐减少,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比如,企业境外用工引发的劳动争议、外资企业侵害职工权益引发的劳动争议等越来越多,调解过程中,外资企业工会组织不健全等因素成为主要难点。对此,王寅表示,工会需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和执法力度,进一步巩固和落实六方联动机制。
目前,依托六方联动机制,顺义区总工会已进一步建立起劳动争议案件报送制度,对区域内企业实行大规模职工群访事件、突发性群体劳动争议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出现以上事件,与其他部门联动,及时疏导解决,避免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顺义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数据显示,2018年前三季度,中心共受理和调解案件28件,其中调解成功20件,涉及职工、农民工717人,涉及的企业性质全部为非公企业,涉及资金705.2万元,职工满意率达100%。
□本报记者 张江艳
王天任(西城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对法律实务要精通, 还得对弱势群体有感情
“做工会的劳动争议调解员,还是应该有点公益心。”回想起这9年的工作,北京市西城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天任颇为感慨地说。
从2009年当上工会调解员以来,王天任已经记不清他和团队同伴们经手了多少案子,但是凭着过硬的专业能力以及丰富的社会经验,他们一次次守护住了职工的权益。
去年,一位老先生到调解中心找到了王天任。这位老先生1940年出生,非城镇户口,2008年5月入职一家公司,从事保安和收发工作。2013年底,他在工作中受伤。随后,他要求单位确认劳动关系、认定工伤,并要求相关赔偿,但企业不同意。
经过王天任的联系,企业的人事负责人出面了,但是态度强硬,表示坚决不调解,并要求走仲裁,可老先生却不愿意。因为此前,老先生也咨询过,知道走仲裁时间太长。但人事负责人很直白地表示:“老先生到企业的时候已经68岁了,超过了退休年龄,他跟企业之间就不算是劳动关系,最多就是劳务关系,而且企业给他上了意外伤害险,受伤的花费走保险就行了。”但王天任很明确地告诉他:“别管老先生多大岁数,他在你们那上班,就是劳动关系。”
王天任解释说,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优先的原则。而老先生是非城镇户口,从来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也无从享受,所以他跟企业就是劳动关系。听了王天任的分析,这位人事负责人坐不住了,找来了企业法律顾问,又经过一番对于相关法条的查阅,他们都认可了王天任的分析思路,表示同意调解。最终,老先生拿到了应得的补偿。
虽然劳动争议调解的工作并不是王天任的主业,但在这项工作上,他却花费了最多的时间和精力,甚至有的时候,还会招来一些误解。
今年,一位在P2P企业工作的职工,因为企业欠薪,来调解中心寻求帮助。王天任了解到,跟这位职工情况一样的共有5人,被企业欠薪在8万元到20万元不等,于是找来了企业负责人。
当时,企业派来了法务人员,他到调解中心后,表示同意调解,对于欠薪的金额也完全承认,并同意全部支付,但是不能一次性支付,需要分次。比如8万元,需要分6次支付,而那位职工也同意了。按照正常情况,这次案件已经调解成功,接下来,王天任可以让他们签署《调解协议》了。就在这时,王天任犹豫了。
王天任说,“在金钱方面,企业方都希望支付的越少越好,很少有这么痛快的,而且又是P2P这种高风险行业,所以我们感觉,这里面有问题。于是,就想先拖延下时间,不让他们签《调解协议》,假装提出希望另外4位职工一起到场调解,如果不行就直接去仲裁。”
眼看着调解已经成功,那位职工对于王天任的做法很不理解,还反复说要投诉他。职工走后,王天任在网上搜索发现,这家企业的老板是一名“老赖”,两年前就已经被列入了失信者黑名单。“企业法务那么痛快,很可能就是在拖延时间。如果真的让他们签了《调解协议》,职工很可能等到最后,什么都拿不到,反而错失到仲裁或法院的良机。”王天任说。
王天任说:做调解工作,我就得实心实意地为职工着想,为他们争取到最好的结果。哪怕一时间被误解,那也不是多大的事儿。
“当初真的没想到,工会调解员的工作,一下能干9年。”王天任说,他们团队共有7个人,日常有4个人在调解中心轮流值班。最初,他也专门招过刚拿到执业资格的年轻律师来这里值班,但是都干不长久。
“这项工作有时候确实比较枯燥,相对于我们平时接触的其他案件,得到的报酬低,但是却更加费时,让人很难有成就感。但是为什么能干到现在,我想,还是因为心里装着那些职工,尤其是在劳动争议发生时,处于弱势的劳动者。他们被拖欠的工资、被拖缴的社保,真的就是他们现实生活的来源,今后人生的保障。我们代表工会为他们提供帮助,就是要守护好他们作为劳动者的价值体现,这也是社会对他们的尊重。”王天任说。
□本报记者 陈曦 文/摄
陈淑芳(北京今日东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员)
调解成功率100%的 背后是“用心+用情”
陈淑芳是北京今日东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工会权益部的负责人,也是一名企业里的劳动争议调解员。2003年,她来到北京今日东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工作,负责公司职工的社保事务。2009年,公司工会成立了权益部,专门负责为派遣单位、派遣员工处理劳资纠纷、劳动争议、劳动政策咨询,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陈淑芳被点将到此,一直从事劳动争议调解至今。
“劳动争议调解是一项事关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权益的重要工作,也是保证企业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所以在每一次开展调解之前,陈淑芳都会认真研究分析案情,深入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双方争议的焦点,并拟定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在具体的调解过程中,她坚持依法调解,确保调解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力争将劳动争议化解在企业。
有一次,一名派遣员工因工伤导致生活无法自理,家庭也非常困难。陈淑芳先后6次到其家中探望听意见,为其添购生活用品,帮助其家属解决就业。在伤残等级鉴定出来后,她又主动与其商讨工伤赔偿事宜,通过与公司多方协调,与其本人和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给其各种费用10余万元,她严谨专业的工作态度和浓浓的人情味,得到涉事员工和家属的极大认可。
陈淑芳坦言,劳动争议调解员虽然只是公司的普通一员,但却担任着公司的许多重担,像一些劳资争议纠纷,如果处理不当将与员工走法律程序,还会产生许多不良后果,而通过权益部及劳动争议调解员的努力就会让一切矛盾提前化解在萌芽之中。
陈淑芳回忆起某派遣单位员工突发触电身亡的事情,“在接到消息后,我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向了解情况,并电话通知死者家属。”陈淑芳说,由于死者母亲情绪十分激动,并一度晕倒,她将死者母亲送往医院治疗,并安排护工进行24小时监护。
紧接着是与死者家属展开一系列的谈判工作,无论是在安抚家属工作上,还是解决实际问题上,陈淑芳尽职尽责。“派遣单位也希望尽快解决所有的事情,与死者家属达成一致。可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陈淑芳回忆,整整十多天,家属闹事、谈判争吵时常上演,医院、尸检中心、酒店、派遣单位陈淑芳不知跑了多少遍,就连接送死者家属的这段路程就奔波了不下20趟。那段时间,陈淑芳始终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没有回过一次家,也没有睡过一次安稳觉。
“这件事情整整经历了半个月才算结束,经过友好协商,按照法律规定,死者家属接受了派遣单位给予的工亡赔偿,并对公司及我个人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陈淑芳告诉记者,公司为死者安排了最好的安葬形式,陈淑芳亲自将死者家属及骨灰送回了老家。直到今天,每年春节陈淑芳还会带着慰问金和礼品前往死者家中对家属进行慰问,并带去节日的祝福。
此外,陈淑芳还承担着另一项工作,就是离职员工谈话。不论是企业解除合同的员工,还是自愿辞职的员工,都要经过离职谈话这个重要的过程,“通过耐心的谈话,从中了解到员工真正的想法,或提供法律援助,或为其提供新的工作岗位,这样让员工在离职后能够尽快的从失望转换成希望。”陈淑芳说,通过这样的一个做法,不仅能缓解员工心里不好的情绪,同时员工所说的对企业不满的地方,企业可以更加的去重视,去改正,这样也能避免因同一件事导致其他人员的流失。
功夫不负有心人。截止到今年10月底,陈淑芳接待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为227起,其中有220起经过调解支付各种补偿金,有7起案件经调解员工继续返岗工作。支付员工赔偿金共700多万元,其中37名为女职工,支付各种赔偿金为60多万元。调解成功率达到100%。这一连串数字的背后记录着陈淑芳付出的心血,更是对她工作的褒奖。
□本报记者 闫长禄 文/摄
王玉娟(密云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找到劳资双方的利益平衡点
王玉娟是北京檀州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也是密云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律师调解员。每周,她都有固定时间到工会调解中心坐班,随时为前来咨询的职工提供专业解答。“身为律师,专业性是我们面对劳动争议的客观视角。而我们最终要做的,就是尽快帮职工依法解决难题。”王玉娟告诉记者,跟她一起参与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工作的还有另外五名同事,他们帮助职工调解劳动争议,免费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还常常走进企业、社区开展普法宣传。
“劳动争议调解是我们的重要工作之一,调解员的身份也基于此项工作。”王玉娟介绍,每天,与密云区仲裁委员会合署办公的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都会迎来两名专业律师坐班,为前来咨询的职工提供法律层面的帮助。“我个人是鼓励劳动争议双方以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的,这样不仅可以省去司法诉讼的费用,更可以尽快解决问题,大大缩减时间成本。”王玉娟告诉记者,截至目前,今年他们已经为560余名职工成功调解了劳动争议案件。
就拿刚刚结案不久,密云某电器装配有限公司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来说,调解过程前后仅仅历时一个多月时间,接受调解的155名职工现已都拿到了补偿金。
王玉娟回忆,今年九月中旬,该电器装配公司决定迁址山东,而长期在密云工作的职工不同意随着公司迁址,于是双方进行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我们是在9月19日介入调解的,一方面安抚情绪激动的职工,一方面建议企业修改补偿方案,提高补偿标准。”王玉娟笑着说,“这两头做工作的事情,非常琐碎且讲究技巧,因为每个职工的工作年限都不同,职工在职场中的立场和价值感知都不同,很难形成一个满足所有人个性需求的补偿方案。”
为了逐一了解职工诉求,王玉娟等三名调解员每天都到企业中与职工沟通,将调解的利弊阐述清楚,让职工自主选择解决途径。最终155名职工同意调解,企业也在权衡后,接受调解员提高补偿标准的建议。“动员职工和企业接受调解解决问题,只是调解工作的第一步。”王玉娟说,“形成最终的补偿方案,我们经过了多次协调谈判,三易初稿,才得到双方都满意的回复。”
在解决集体劳动争议的过程中,王玉娟建议职工“抓大放小”,即不要斤斤计较所有的利益,要把握好主要的经济权益,协调出适应绝大多数职工的解决方案,才能尽快推进问题得到解决。所以在本案中,王玉娟把调解重点放在经济补偿金上,让职工尽快拿到相对满意的经济补偿金,就是调解的的最终目标。
当然,除了群体性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来寻求帮助的职工个体,争议问题也往往在于工资、加班费、工伤等问题,凭借多年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经验,王玉娟总能以最快的速度,帮职工找到维权的切入点。“用律师的专业性帮助职工,是我的职业责任。”王玉娟说。
采访中,王玉娟还向记者讲述了几起劳动争议案件,案件并非复杂,只是往往每个案件中,职工或多或少错误地理解了“依法维权”的含义。王玉娟说,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很多时候,职工维权过程中过度以自我感知为标准,而非法律本身。在调解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案件过程中,王玉娟发现职工对于补偿金的过高期待和企业刻意拉低补偿标准之间的矛盾,让调解工作有了一定的空间。所以,王玉娟认为,“依法调解,是要在法律框架下,找到劳资双方的利益平衡点。”
除了在调解过程中帮助职工尽快拿出最佳解决方案,密云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还非常重视日常的普法宣传,王玉娟告诉记者每个月他们都会安排两次普法宣传活动,走进企业、社区、招聘会等地,结合不同主题开展普法宣传,让职工了解法律,并懂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王路曼 文/摄
梅郁(通州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既设身处地着想,又循序渐进疏导
年轻俊朗的外表、带有磁性的嗓音、风度翩翩的姿态,这是他给调解双方的第一印象;公平公正的原则、热情周到的服务、出色的调解能力,这是大家为他冠以的标签。身在通州,作为一名城市副中心的劳动争议调解员,梅郁让无数企业和职工在调解中找到了平衡,更是让城市副中心的一线建设者们得到了权益的保障。
城市副中心开始建设以来,伴随着工程数量的增加,以及北京疏整促工作的持续开展,通州劳动争议调解案件呈现出涉及人数多、规模大、出现频率高等特点,梅郁和他的同事们也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他说:“城市副中心是北京的一张名片,为当地企业和职工化解矛盾、谋求合法权益,让城市副中心地区的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是我们调解员要担负起的历史使命。”
4月19日,通州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接到北京京东大运河农产品配送中心电话,称由于通州区发展形势,公司现面临拆迁无法经营,请求调解中心为公司与35名职工进行集体调解,进行集体解除劳动合同。4月20日,梅郁来到北京京东大运河农产品配送中心进行调解工作,他向职工们介绍了城市副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同时为他们解读了相关政策,让职工们认识到,公司正在为北京市城市副中心的建设做出应有贡献,他们也将得到应有的赔偿,希望他们能够理解并支持公司的决定。另外,本着为职工负责的原则,梅郁也向企业方表示,企业应进行合理赔偿,最大限度地让职工满意。最后,北京京东大运河农产品配送中心与35名职工签订了调解书,并支付赔偿金共计195余万元。
8月27日,通州区总工会接到调解中心值班调解员汇报,位于通州区某建筑公司55名员工因为工资问题找到调解中心要求维权。当时正值中非合作论坛召开前夕,接到该信息后,区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调解员及时与建筑公司进行沟通,了解欠薪的原因,及时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梅郁了解到,建筑公司因经营问题自今年2月份起就一直未发放员工工资,员工多次找公司要求支付,公司一直未予解决,导致拖欠工资总额已经到172万元,员工情绪很不稳定。为此,梅郁在做企业方工作时表示,职工们出门在外,奋斗在一线,辛勤的劳动得到按时、应有的报偿是合理合法;另外,在中国向世界展示风采的时刻、在城市副中心的土地上,为北京市的广大企业做表率,弘扬正能量,更是通州企业的光荣。在梅郁努力下,8月30日,员工与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公司承诺在9月1日前将工资发放给员工,员工们也安心返回工作岗位,继续工作。
在梅郁和同事所在的办公室内,挂满了企业与职工送来的锦旗,其中,更有一面锦旗是用韩文书写。梅郁介绍,这是一家韩资公司在与本地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案件时,在他这里得到了公平公正的调解。梅郁在翻译的帮助下,向韩方负责人讲法律、明道理,既让该负责人认识到了企业在劳动关系方面存在的不足与隐患,也让公司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损失。该负责人当时十分感激,表示劳动争议调解作为中国在劳动关系领域的一项特色工作,既能为当事人解决问题,也能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十分有创造力。
梅郁表示,每名调解员都有着自己的秘诀,充分了解被调解双方的身份,站在他们的立场、最大限度保障其权益,能够让调解工作事半功倍。“你需要让情绪激动的被调解方冷静下来,安静地坐下来,避免循规蹈矩地讲道理,而是热情幽默、循序渐进地谈谈心,一定能让他们火气降下来,达成共识,为城市副中心的和谐稳定增添一抹亮色。”
□本报记者 赵思远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