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患病职工获1.7万救助金
2016-02-16 作者:陈曦
本报讯(记者 陈曦)“感谢各级工会组织对我的关怀。”西长安街地区非公企业职工王昌明接过工会送来的1.7万元现金时,泪水已经溢满了眼眶。
2015年,王昌明被确诊为结肠癌,多次化疗花费了30余万元医药费。所幸后续恢复得很好,但30余万元的治疗费却让他们背上了不小的经济负担。就在他们一家人犯愁时,王昌明供职的公司向西长安街街道总工会提出救助申请,街道总工会及时向区总工会申报补助。按照《西城区职工帮扶救助暂行办法》,王昌明一次性拿到西城区总工会补助1.7万余元。“领导、同事们对我这么关心,让我心里暖暖的。而那些救助款对当时的我们来说,也像是救命的稻草,让我对未来充满信心。我激动得都说不出话来,只有眼泪在眼圈里打转。”
根据《西城区职工帮扶救助暂行办法》,职工罹患癌症“年度门诊、住院医疗费个人承担自付(一)自付(二)费用在2万元(含2万元,不含自费部分)以上的,按20%给予一次性救助,最高给予一次性救助2万元”,职工王昌明便属于这类情况,西长安街街道总工会按照该规则,对其进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