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设项目复工实行“告知承诺制”
2020-03-30
本报讯(记者 盛丽)日前,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建设项目复工核查方式等工作事项的通知》。记者了解到,《通知》明确,建设项目复工由区住建、区卫健、属地街道(乡镇)三方现场核查方式,优化调整为“告知承诺制+事后监管”。
《通知》强调,从即日起,疫情防控期间,凡已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且自查合格的项目,建设单位签署《施工现场复工自查承诺书》,通过网上提交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即可复工。
《通知》要求,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复工自查承诺书后,及时将复工项目告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街道(乡镇),并在建设项目正式复工后3日内,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复工上岗率等进行检查。
《通知》明确,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超过8人。施工现场不具备设置新进场职工分区居住观察的,可按照分楼栋、分楼层、分房间等方式满足分区居住观察要求。对不具备设置发热职工隔离医学观察用房的,可以由其上级公司在本区其它工地统筹设置,或由所在区纳入本区集中隔离用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