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盛丽)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期间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仅开展一次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通知》强调,区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在建设单位办理取得施工许可手续后,各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及时编制监督工作计划,取消质量安全首次工作交底会,在施工过程中仅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天。监督检查时,委派2名以上监督人员根据项目类型、施工进度以及技术特点确定监督检查时间,重点抽查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工程实体质量以及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并形成检查记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公示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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