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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图

2020-03-05 来源:劳动午报

3月4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图,详细介绍相关处置流程。

一般发热人员处置流程。发现有人员有发热(两次体温检测中间间隔5分钟,体温均超过37.3摄氏度的)、干咳、咽痛等症状,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在15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立即由专人送往附近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就医。排除新型冠状病毒可能的,配合医疗机构做好住院治疗或带回施工现场做好观察治疗。发热人员应安排单独居住,妥善安排好生活。恢复正常后继续单独居住观察14天,期间可适当安排工作。

疑似人员处置流程。发热人员认定为疑似人员的,应立即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疑似人员的转运和隔离相关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立即安排人员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疑似人员居住场所、活动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处理。疑似人员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积极做好疑似人员的心理疏导,帮助消除恐慌心理,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做好治疗工作。

确诊人员处置流程。疑似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后,应立即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对施工现场进行全封闭,禁止所有人员进出,等待卫生防疫部门的评估处理意见。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施工现场所有区域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确诊人员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全面筛查,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施工现场发现疫情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活动,封闭施工现场,严禁人员进出施工现场。

密切接触人员的处理流程。对密切接触人员,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将人员转运至属地指定的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统一的医学集中观察。密切接触人员在集中观察期间应随时保持手卫生,在集中观察点公共区域活动应佩戴口罩,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拒不配合医学观察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接到解除观察的通知后,派专人专车将集中观察人员接回施工现场,安排好人员的住宿和生活,根据其身体恢复状况安排工作。

本报记者 盛丽

编辑:冯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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