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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排放车实施“公安处罚环保取证”

2017-09-19 作者:孙艳

 
  本报讯(记者 孙艳) 昨天起,在本市市域内行驶的机动车如超标排放,将按照“公安处罚 环保取证”的新模式,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处罚。昨天,记者从北京市环保局获悉,目前本市正在开展“一控两防”货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公安与环保部门成立了70支专项整治战斗组,执法重点涵盖本市12条省际高速公路、5条市内高速公路及9条重点国道。
  同时,环保部门今后将继续深入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车辆集中停放地等开展入户检查,发现排放超标车辆,在执法的同时,将车辆信息推送至交管部门,通过交管部门系统进行监控,如发现车辆未缴纳罚款或没有进行维修治理的,环保部门将对其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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