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朱良 路侧停车应全部明确法律状态
2017-01-13 作者:孙艳
昨天上午的政协委员报到现场,有一位特殊的“记者”,手拿相机记录现场精彩瞬间,他就是科技界政协委员朱良。和往年一样,朱良委员每年都是各家媒体记者采访的“热点委员”,九点左右到达现场后就被媒体围住。今年,朱良一共带来了七个提案,包括改进路侧停车管理模式、公布PM2.5组分含量、对高排放车加强监管、建议修订地铁站出口编号命名规则等。
赶来开会之前,朱良委员已经从网上提交了这7份提案,报到现场,朱委员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关于改进路侧停车管理模式的提案。
朱良提到,北京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现象有目共睹。由于合法停车位不够,几百万辆车只能停在不合法或半合法的地方,特别是老旧小区、胡同的停车位很少,居民只能停在附近的马路两侧。对此现象,政府部门很难处理。很多占道停车并未在法律上得到明确许可,可事实上交管、城管部门一般不去处罚,但说不定什么时候又会被贴条。这种合法与非法停车的界限模糊,给车主造成很大难题,司机把车停在名义上不能停车的地方,觉得不会被罚,可又不放心;一旦被罚,又不服气。
朱良说,大量的占道停车现象,在法律上不承认其合法,执法上又不敢对其全面严格执法,谁也不保证其可以不受罚。这造成极大乱象。“我们应面对现实,分路段、分时段、分年度对道路两侧停车的法律状况予以明确。对全市所有公共道路路内及两侧路外便道上的每一平方米,都在法规上全部明确其停车的法律状态。”
朱良认为,可分为五种法律状态:一是合法免费停车,适用于不增加拥堵的场合。二是合法免费限时停车,如对于送小孩上学、到商店买点东西、去路边上个厕所、往路边卸点货物等临时停放的,可以允许,但应规定明确的停车时间上限,不能长时间停车,车辆应开双闪灯。三是合法免费临时停车。适用于有上下车需求又不太增加拥堵的场合。可以停车上下人,但司机不能离车,几分钟内必须走。四是合法收费停车,适用于需要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资源的场合。五是禁止停车,适用于产生严重拥堵和安全隐患的场合。
朱良还提出,对一条路,停车法律状态不一定相同。靠近路口的地点要严,离路口远的地点可以宽松一些。应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后予以明确。对一个地点,停车法律状态也不一定固定不变。夜间可以宽松,早晚高峰要严;工作日要严,休息日可以宽。应根据该地点交通情况评估决定。对一个地方,停车法律状态不是长年不变的。应考虑当地的发展情况,每年进行评估修订,或根据新出现的重大变化及时调整。
“只有先在法规上明确每一平方米的停车法律状态,才能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只有合理规定每一平方米路侧停车法律状态,才能让绝大多数机动车合法停放,不至于出现明明不合法但因照顾市民停车刚需而不得不容忍的尴尬局面。”朱良建议,占路停车适度合法化,路侧及周围停车全部纳入管理。同时,停车管理与路况监督分开。组建专门的监督员队伍,开发专用手机应用软件,鼓励受到违章停车妨碍的群众现场录像取证,上传到管理系统,据此作为证据对车主依法收费,并给举报人适当奖励。车主认为不符合事实的,可以申诉,由执法部门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