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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失能老人将享400元服务补贴 11月1日起施行 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健康指导等

2016-10-10 作者: 盛丽

 
  本报讯(记者 盛丽) 西城区中、重度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暂行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布。记者10月9日从西城区民政局了解到,根据办法,经评估确定为中、重度失能的老年人可申请享受每月400元额度的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发放对象为年满60周岁,具有西城区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本区内,依托居家养老的中、重度失能老年人。同时符合市、区补贴对象的中、重度失能老年人可自主选择享受市或区政策。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向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评估。经评估确定为中、重度失能的老年人可申请享受每月400元额度的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
  此外,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补贴用于购买的服务包括:生活照料,主要包括上门修脚、理发、洗澡等服务;精神关怀,主要包括为失能老年人及其主要照护者提供陪伴、精神慰藉等服务;健康指导,主要包括建立健康档案、健康咨询、安全用药提醒、膳食营养指导等服务;生活护理,包括日常生活技能训练、褥疮清理等服务;送餐费补贴,每次5元,每天最多2次;签约家庭医生,每次80元,每月最多2次,服务内容为建立健康档案、健康咨询、系统物理检查、健康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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