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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中小学教师可评正高职称 民办教师首次纳入 评职称不再考外语计算机

2016-04-18 作者:闵丹 来源:劳动午报

 
  本报讯(记者 闵丹)从今年起,本市中小学、幼儿园等17万教师都可以参评正高级职称,民办校、编外教师等也首次纳入评价范围,并且取消了外语、计算机这两项职称申报“门槛”。据悉,今年本市将评出68名正高级中小学教师。
  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15日召开部署会,启动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本市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1986年开始实施的,按照中学、小学职称序列分别独立设置。其中,中学分为中学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4个级别;小学分为小学高级、一级、二级教师3个级别。目前本市现有中小学教师约17万人,其中副高级职称的有2.6万人。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合二为一”,统一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同时健全了职称层级,改变了原来中学教师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最高等级为中级的规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最高设置到正高级,与大学教授“看齐”。
  此次改革后,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将统一设置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和员级,对应的职称名称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另外,此次改革还调整了职称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将民办教师、编外教师纳入评价范围,并在评聘环节严格执行职称结构比例管理和岗位设置方案。改革后,中小学职称评审将严格执行职称结构比例管理和岗位设置方案,并施行岗位聘用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
  据悉,此次改革即日起实施,首批评审将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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