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名额分配”可填报8个志愿 比例增加到50% 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
2016-04-15 作者:任洁
本报讯(记者 任洁)记者昨天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中考“名额分配”和统一招生均设8个志愿,“名额分配”比例增加到50%,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
今年中考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分为“名额分配”志愿和统一招生志愿。“名额分配”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最多选择8个名额分配和市级统筹志愿填报。统一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2个专业。
“名额分配”录取包括名额分配和市级统筹两部分,在提前招生录取之后,统一招生录取之前进行。已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名额分配”录取和统招;已被“名额分配”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统招录取。具有升学资格且具有同一学校连续三年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名额分配和市级统筹招生,往届生、外省回京报名考生以及回户籍报考考生不能参加名额分配和市级统筹招生。
“名额分配”按照优质高中名额分配计划、市级统筹计划和初中校分配各类名额数,依据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考生总分,从高到低,以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如遇招生考试总分相同者,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和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优先录取,然后依次以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五个单科成绩仍相同,则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录取。
部分示范高中可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跨区招生计划重点向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比较短缺的区和一般初中倾斜,并逐年减少跨区招生计划。城乡一体化学校可申请在资源输出区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民办高中可在全市范围招生,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可以编制不分区计划指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称号的职业高中可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在全市范围招生,不对各区分配计划指标。
初中阶段获得金帆奖、银帆奖的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可保送到在考生所在区招生的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获得市级三好学生证书的应届初三学生中考后,可以直升本校高中。
6月18日,考生和家长可进行网上咨询;7月2日12时公布中考成绩及分数分段统计,7月5日到9日进行志愿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