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多层住宅楼房增设电梯将有补贴 由住建部门牵头在城六区先行试点
2016-01-25 作者:周美玉
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市人民政府在会上就《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书面报告。记者从报告中了解到,既有多层住宅楼房增设电梯将有政府拨款补贴,城六区先行试点。
在报告中,市政府提出,本市将开展既有多层住宅楼房增设电梯试点。这次试点由住建部门牵头,在城六区启动试点,目前补贴款已经划拨试点区。下一步,本市将制定申请主体、审批手续、补贴申报、产权归属、后续运维等一系列详细的方案,对建设小型液压外挂式电梯等创新方案进行论证评估。
另外,今后,区老龄办将统一设在区民政局。并试点建设社区(小区)居家养老服务驿站。试点由政府无偿或低偿提供房屋使用权,并交由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运营,以此解决其投入大、成本高、经营困难等问题。
在医疗方面,准备对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项目进行细化,将符合规定的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同时,调整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中护理费、医疗康复项目,提高报销水平。
在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推进6家医疗机构康复功能转型。在医联体内部逐步统一核心医院与社区的药品目录和品规,减少为社区老年人配送药品环节。同时,还将支持海淀区开展政策性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探索在全市建立政策性长期照护社会保险模式。
报告提出,将增加东城、海淀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区,重点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政策性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老年人社会参与和互助服务、医养结合等方面开展试点。支持朝阳区先行实现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和规模化经营,研究对小微养老服务机构的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建设标准,实现功能、标识统一。
针对品牌餐饮企业参与不高、老年人需求分散的问题,还将研究出台相关扶持办法和送餐服务补贴办法,降低企业服务成本,提高社会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