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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疏解转移成工会界委员热议话题 委员建议——多部门联动妥善安置分流职工

2016-01-22 作者:张江艳

 
  今年的政协会上,非首都功能疏解问题成为各位委员关注的焦点。随着企业的调整退出和疏解转移,大量分流职工需要妥善安置。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就成为工会界委员热议话题,并形成了工会界《关于在企业调整退出疏解转移过程中协调稳定劳动关系妥善安置分流职工的提案》。
  现状:
  三分之一疏解企业发生劳动争议案件
  经调研发现,随着北京城市功能定位的进一步落实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加快实施,本市企业调整退出、疏解转移的步伐进一步加快,由此带来的劳动争议案件增多,特别是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任务加大。
  据市总工会工运史和劳动保护研究室与有关方面联合调查,按照《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五年间全市要调整退出污染企业1200家。截至2015年9月底,已调整退出995家,涉及职工约4万人。此外,在参与调查的24家企业中,有三分之一的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案件,其中近四成是集体劳动争议;千人劳动争议案发率为20.9‰,明显高于2014年全市5.4‰的案发率;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平均每案涉及90.6人,显著高于2014年全市7.14人的水平。
  问题:
  用工不规范成劳动争议案导火索
  造成调整退出的企业劳动关系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是什么?工会界委员在进行了深入调研后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劳动用工不规范现象,拖欠工资、欠缴社保、带薪年休假积存、加班工资基数存在争议等问题突出,成为劳动争议案件重要的导火索。
  还有一部分企业调整退出工作公开程度不够,补偿标准与职工的期望存有差距,职工分流安置程序不规范,方案不征求工会或职工的意见,不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不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这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职工的意见。
  此外,政府对职工分流安置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相关部门之间缺乏工作信息共享平台,职工因再就业困难、社保中断、不愿意随企业外迁等多种原因,不配合企业的分流安置工作。
  建议:
  多部门合力做好职工安置
  工会界提出,为统筹做好企业调整退出、转移疏解工作,要整合市经信委、人力社保局、工会等各方力量,多部门联动,加强劳动关系矛盾的预防和调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妥善分流安置职工,维护首都大局稳定。
  首先要成立市、区两级企业调整退出、转移疏解工作领导小组,由经信委、发改委、国资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工会等有关部门参加,形成各司其责,资源共享,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人力社保部门要提前介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指导企业制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督促企业在调整退出过程中严格履行民主程序。
  经信委、发改委、国资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要完善《工业污染企业调整退出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奖励资金重点用于企业转型升级和职工分流安置,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修订《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该文件的适用范围,将政策性调整退出企业分流职工的再就业和转岗培训纳入补贴范畴,对积极开展职工转岗技能培训的企业、社会机构以及接收分流职工的用人单位给予补贴。
  要建立统一的就业服务信息平台,整合政府、群团组织、社会机构的就业信息,统一发布企业用工需求和职工求职信息,为分流职工提供更好的就业信息服务。引导分流职工自主创业,将他们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还要推动京津冀社会保险政策一体化,统一社保待遇,完善社保接续,解决跨省看病医疗费报销问题,以鼓励职工随企业外迁,实现人随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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