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修订烟花零售网点设置规范 防火防爆是重中之重 鞭炮零售点距学校不少于100米
2016-01-07 作者:刘欣欣 来源:劳动午报
本报讯(记者 刘欣欣)“对于不符合选址要求的零售网点,我们将坚决不予许可”“零售网点与中小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最小距离应为100米。”昨天,北京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烟花销售网点的安全条件要经过更加严格的审查。记者了解到,我市新修订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安全规范》已于1月5日正式实施。
新规范明确提出,烟花零售网点与同时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场所建筑之间距离应超过20米,要求网点内不应有除照明灯具及音、视频监控设备以外的用电设备,不应使用电器加热。
根据本市近年来监管实际情况,新规范明确网点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且周边防火间距大于12米的销售点,限制存放量从原来的500箱减至400箱。对于网点内部布置和产品堆垛方面,还规定网点内部销售、储存两区之间应有不燃烧材料制成的硬质隔断,隔断上方应设置到顶,不留空隙。
此外,规范新增了零售网点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间最小距离应为100米的要求。
另据了解,猴年春节我市烟花爆竹禁放点在往年规定基础上,明确将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区街道、乡镇、社区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特别提出对于东城、西城、海淀、丰台等区,建议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重点将老旧平房区域划定为禁放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