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地税首次对欠税人阻止出境
2015-11-12
本报讯(通讯员 林尚佳)近日,昌平区某公司法人代表王先生在准备出境时受到阻拦,原因是该公司欠税未结。昌平区地方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昨天透露,这是昌平地税首次对3家欠税公司采取阻止出境措施,已有2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出境时被拦下。
该负责人解释,在税收征管与稽查过程中,部分企业存在长时间欠缴税款且税额较大,经税务机关多次催告履行纳税义务而拒绝履行,仍不按规定缴清应纳税款及滞纳金,且未提供担保的情形。为防范税收流失,防止欠税人出境逃避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有权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对欠税企业法定代表人采取阻止出境措施,直至该企业依法缴清全部税款和滞纳金。
据了解,实施组织欠税法人代表出境只是税务机关催缴欠税方式的一种。今后,昌平地税局将继续根据纳税人不同的欠税原因、欠税规模,有针对性地采取催缴、公告、阻止出境等管理措施,增强税法震慑力,确保应纳税款及时入库,避免税款流失。昌平地税局还将和昌平国税局等更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建立涉税违法企业 “黑名单”,完善纳税信用评价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