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区县昨起发放新不动产权证书
16区县昨起发放新不动产权证书
“房本”办理将由国土局负责 原来依法颁发各证继续长期有效
本报综合消息 本市现已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从11月9日起,市民再申请办理“房本”,领到的将不再是过去的《房屋所有权证》,而是《不动产权证书》。昨天,市民到全市16个区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产权业务,领到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11月6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联合住建委发布的《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关事项的通告》,从11月9日开始,北京市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市国土局为北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市、区县相关部门承担的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交由市国土局承担。不过,不动产的管理职责仍是由原相关部门承担。
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原来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将统一为《不动产权证书》,但原来依法颁发的各证继续长期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就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才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利证书。
新发放的《不动产权证书》,封面和之前的房产证很像,红色背景上印着国徽,下方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字样,背面有激光防伪标志。内页记载的主要内容则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号、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等内容。
启用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后,办理程序较以前相对简便,另外,为了减少市民办证的手续,市国土局还制定了一些新的便民措施。如《不动产权证书》不慎遗失,遗失声明不需登报,只需免费在市国土局官方网站上刊登遗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就能予以补发。具体程序可登陆市国土局官方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