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4月京津冀PM2.5同比降20%
2015-06-30
本报综合消息 29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情况。
2014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PM2.5年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2.3%、10.4%、10.6%。2015年1月至4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327个可比城市(指连续两年有监测数据的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平均浓度10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74个可比城市PM2.5平均浓度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0%、9.7%、14%。
此外,数据显示,2014年,各级公安机关、环保部门联动执法2.95万次,联合整治突出问题1.29万个。各级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080件,是过去10年总和的2倍。各级公安机关破获环境刑事案件4538起,抓捕犯罪嫌疑人845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