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劳动 博览 维权

您所在的位置:新闻 > 每日图评 > 正文

为毕业生档案“安好家”

2015-06-08

  近日,达州市一所高校将一份档案通过EMS快递到了川南某市的人才交流中心,被拒绝签收。这家人才交流中心主任给出的理由是:学校寄递大学毕业生档案没走机要路径,也没专人专车专送,不符合人事档案寄递规定。(6月8日《华西都市报》)
  按规定,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可直接接收档案,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可将学生的学籍档案存放在其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部门等。如今,人事档案的作用被一些毕业后进入私企或者创业的大学生所忽视,然而,档案是不是就没有作用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学生档案的作用及安全都不容忽视,然而,中国邮政的新规显然与档案转递的相关规定不符,按照现行规定,毕业生的档案主要是学校通过邮政机要件方式转递的,这种邮寄方式有明确的转递和签收记录,每个步骤都可追溯,相对安全可靠。
  如今,邮政部门将档案纳入普通快递,不免增加了档案的丢失及其他风险,并且由于各部门之间存在沟通上的壁垒,还会造成学生档案的拒收,影响了毕业生的毕业报到等正常程序,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我们亟需把人事档案的管理与利用从传统的方式转移到现代化的手段上来,各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可以着手对毕业生档案采用计算机网络管理,建立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的综合档案管理模式。现阶段,人社部、教育部当务之急则需要做好与中国邮政之间的沟通协调,出台相关办法,解决毕业生档案的传递工作中的隐患与困难,为毕业生档案“安好家”,解决毕业生后顾之忧。
  □吴悠悠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官网微博| 手机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6 技术开发:北京正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