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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什么权力罚员工跪地爬行?

2015-04-20 作者:钱夙伟 来源:劳动午报

  16日下午,南通一家美容美体店门前,数名年轻人突然双膝跪地,沿街爬了数十米,引来围观。这一幕被路人用手机拍下,视频曝光后引发热议。昨天,记者向该美容院了解到,当天店内举行业务PK赛,落败组的组长便通过此方式对全体组员进行处罚,当时是员工自愿的。面对网友的质疑,该组长表示,今后不会再发生类似情况。(4月19日《现代快报》)
  所谓“员工自愿”,显然是自欺欺人。国人眼中,下跪毕竟与人格的尊严联系在一起,跪地爬行是带有侮辱性的体罚,没有企业有形无形的逼迫,谁会“自愿”?本来,业务PK落败,有种种原因,即使是主观原因,也与尊严无关,企业有什么权力如此羞辱员工,而且还故意选择在人流如此密集的沿街公众场合,在众目睽睽之下实施 “惩罚”? 
  现代化的企业管理,体现在先进的制度管理,凡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员工未完成工作业绩,自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予以裁处。跪地爬行的“惩罚”对“落败”员工根本不可能有“激励”的作用,对其他员工也不可能起到训戒的作用,只会让员工心生怨恨,离心离德,其效果必然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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