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劳动 博览 维权

您所在的位置:新闻 > 快评 > 正文

快递业“以罚代管”需要综合施治

2019-11-27


 
近两年,全国人大代表、西南大学教授谢德体到一些快递企业和网点调研发现,部分公司内部缺乏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体制和奖惩体系,“以罚代管”往往成为部分快递企业的通病,特别是在快递企业的中下层,对处理工作失误和客户投诉唯一“有效”的方式就是罚款和扣奖金等手段。(11月26日《法制日报》)
今年“双11”前夕,国家邮政局机关党委发布在“双11”期间加强快递员权益保障和关心关爱工作的11条重点提示,专门提到“引导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强化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纠正‘以罚代管’‘层层罚款’等简单粗暴方式”。由此可见快递业“以罚代管”的普遍性和严重性。不过,顽疾显然不是一纸通知就能解决的。据谢德体教授观察,今年“双11”期间,“以罚代管”仍然是快递小哥和基层网点的痛点。
快递企业热衷于“以罚代管”,体现了管理的简单粗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些快递企业为了避免客户流失,在遇到投诉时往往不分是非曲直就处罚了之。此前,圆通速递就曾规定,快递员只要被客户投诉,下月工资直接扣除100元,且不可申诉。
快递企业“以罚代管”,直接侵害了快递员的合法权益,也容易让别有用心者钻空子,滋生各种恶意投诉。对此,快递员不应忍气吞声,应主动向劳动监察部门和工会组织反映,维护自身权益。有关部门也应积极介入,纠正企业的不合理规定,引导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诉处理机制,认真调查,厘清责任。同时,建立从事后到事前的全流程管理模式,确保快递及时安全送达,从源头减少客户投诉,而非一味息事宁人。□张淳艺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官网微博| 手机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6 技术开发:北京正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ICP备案:京ICP备0502114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