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员工休息休假权“保驾护航”
2017-04-13 作者:和法堡 来源:劳动午报
“任务虽然有些重,但完成了照样可以休息。”“‘五一’假期不是给你调休了吗,怎么还要加班工资?”现实中,许多员工都会遇到类似无法正常休息休假,却又貌似合理的情形。其实,这些情形,同样侵犯了员工休息休假权。(4月11日《科技金融时报》)
不会休息,就不会工作,这是常理。所以,一些企业擅自拿法定休息时间冲抵员工加班时间、以逃避加班工资的做法,不仅使自己陷于不仁不义之境地,而且也违反了《劳动法》中关于“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等法规。
无疑,企业揣着明白装糊涂、用打“擦边球”的“战术”侵犯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又不愿给员工付加班工资而甘当“铁公鸡”,不是什么明智之举。相反,这种不人性的“鸵鸟管理”模式,会严重影响员工对企业的归宿感和忠诚度,到头来不利于企业的和谐发展、持续健康发展,正所谓“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还需指出的是,企业安排过量的工作任务,也应该属于变相地强制员工加班加点。然而,这样家常便饭似的加班加点,更是被所谓“爱岗敬业精神”给忽悠了,许多时候员工只有“无私奉献”的份。否则,你要是找老板评理、提加班费,弄不好会被“炒鱿鱼”。
看来,要确保员工享有休息休假权和劳动尊严,不能光等企业管理者的“良心发现”,关键还得寄望于工会组织、劳动保障仲裁等部门“路见不平”时勇于站出来“拨刀相助”,切实为员工权益“保驾护航”。另外,作为被侵权的员工,也应学会自我维权,甚至要敢于与老板对簿公堂,让无视员工合法权益者付出代价。 □和法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