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劳动 博览 维权

您所在的位置:新闻 > 快评 > 正文

禁止小学生骑共享单车要齐抓共管

2017-03-30 作者:许庆惠 来源:劳动午报

  近日,上海一名12周岁以下男童在骑共享单车时,不幸被大客车碾轧导致身亡,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的安全问题再次引发关注。记者探访北京部分学校周边发现,仍有不满12周岁的小学生骑行共享单车,多数孩子使用的是父母注册的账号;一些家长并不知晓相关交规,而在谈到安全问题时,家长们表示,只允许孩子在相对安全的区域骑行。(3月28日《法制晚报》)
  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但是,在街头仍然可以看见明显不够12岁的孩子晃晃悠悠地骑着共享单车前行。显然,对于12岁以下小学生骑共享单车的危险性,许多家长和学生都预料不足。究其原因,一是法制观念淡薄,觉得这有什么呀?不就是骑个车上马路吗?二是图方便,觉得开车送孩子上学忒堵,让孩子走着又太慢,骑个共享单车最方便。三是有的家长觉得共享单车比普通自行车小,小孩骑着正合适,只要嘱咐孩子注意安全,慢点骑,不会出事的。
  上海一名未满12岁男童骑共享单车被轧身亡的事例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它告诉我们:让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骑共享单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由于孩子还处于未成年状态,对于自身的安全保护还不具备相应的能力,一旦遇到危险,很难在瞬间做出正确的应对动作,慌乱之中就有可能遭受不测。
  为了确保每一名12周岁以下的小学生都远离共享单车,首先,作为家长应该加强守法意识,决不能用自己的手机扫码让孩子骑共享单车;其次,作为学校和老师,一定要加强法制宣传,让每一名学生和家长都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关12岁以下儿童禁骑条款;再次,作为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履行告知义务,在车身上喷涂禁骑条款,以警示家长及儿童。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官网微博| 手机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6 技术开发:北京正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ICP备案:京ICP备0502114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