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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做假酒 房东亦有责

2016-08-25 作者:许庆惠 来源:劳动午报

  租用平房作为仓库和加工间,将散装白酒掺水勾兑灌装就成了“名牌”白酒,然后销往一些大中小餐厅。8月22日,位于大兴南五环狼垡桥附近的一个大型假酒作坊被当地警方打掉。2000余平方米的两个院内有40多个平房作坊,20余名人员在此制售假酒。当天,警方查获五粮液、茅台、牛栏山等多种假酒数千瓶及制作、加工、包装假酒的各种工具。(8月24日《京华时报》)
  一个2000多平方米的假酒作坊,院内堆满五粮液、茅台等名牌白酒的酒瓶和包装箱,还有大量的散装白酒以及瓶盖、压盖机等。有20多个人在此制售假酒,运送假酒的面包车整天进进出出。这一切作为房东来讲,应该是心知肚明的,明知是一伙造假酒的不法分子,还将房子出租给他们,已经涉嫌违法。警方已经将房东带走进行调查。
  新《食品安全法》第122条规定,明知从事违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出租房屋,赚取房租本无可厚非。但是必须坚守法律底线,决不能将房屋出租给不法分子。一旦房东不认真履行有关责任和义务,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危害了社会治安,就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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