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和使用假证应严惩
2016-06-07 作者:许庆惠 来源:劳动午报
近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在执法中发现有人在QQ群中发布售卖记者证的消息。根据此线索,执法总队会同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西城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及网安大队组成专案组,赶赴制假窝点所在地河南开封,经过多天的调查摸排,最终将制售假记者证的两名嫌疑人李某及陈某抓获,查获空白的假记者证973个。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6月6日《京华时报》)
为什么会有人明知所买的记者证是假的,明知购买假记者证是违法行为,还会掏钱去买呐?一是购买假记者证的人想“省钱”。比如去旅游景点可以免门票、通过省道市道时,可以免缴过路过桥费等等。二是想利用假记者证招摇撞骗。殊不知,现在科技高速发达,记者证的防伪手段和查验手段不断升级,几乎所有的假记者证在第一时间都会被识别出来。一旦使用假记者证在公园景点或公路收费站被识破,都将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被拘留和罚款;一旦使用购买的假记者证对采访对象进行敲诈勒索,那就触犯了《刑法》,面临刑事处罚。
在此提醒有爱占小便宜,爱抖小机灵的人士,购买和使用假记者证都属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处,轻者可被拘留和罚款,重者可被判刑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