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被欠薪7个多月只因“程序复杂”?
2016-05-24 作者:贺成 来源:劳动午报
在岗须尽责。本部门该处理的事情,应责无旁贷,积极解决,走程序本为规范,但不应成为懒政怠政的“护身符”或者“挡箭牌”。
昨天,媒体报道了陕西周至173名参加2015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后走上教师岗位的老师,上班7个多月没领到工资一事。周至县政府表示,先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垫付教师们8个月的工资,垫付的工资将在月底前发放完毕。(5月23日《北京青年报》)
对领工资过日子的人而言,工资被拖欠7个多月,这着实是个很难想象的过程。特别是报道中这类新招聘的教师,刚踏上工作岗位,之前并无工资积蓄,又面临各种生活需要安排,这更加难以想象。如此而言,尽管造成这样的事实情有可原,相关部门也作了解释,甚至当地政府部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摆平了,但这样事情的发生到底还是让人心有余悸。
按工资审批程序,新招聘教师从报到上岗到领取工资,需教育、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逐级审核把关。另有其他地方工作人员透露,他们这里是每个季度申报一次,只要错过一天就得等下一个季度申报。他就是2005年9月考上公务员,9月报到,2006年4月份才开始领工资。
近年来,去相关部门办事,“还需要走程序”的回答屡见不鲜。必要的走程序,是为了规范办事流程、明确权责关系,但不少情况下走程序却成了借口和托词,或拖延推诿,或不了了之,让百姓增添不少烦恼。再者,程序涉及地方较多,以及办事部门和人员较广,即便是衍生矛盾,往往也很难追究具体部门和领导责任,一般都是协商解决、发号施令特事特办完事。
就此事而言,尽管问题得到解决了,一是由财政局负责,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先给新招聘的173名教师预付8个月工资,5月27日前发放到位,同时周至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加快办理,6月份确保所有拖欠工资足额补发到位,并实现正常发放;二是由监察部门负责,对涉及新聘教师工资发放审批部门的工作办理情况,进行效能监察,调查是否存在办理迟缓、效率低等问题。三是要求相关部门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但在程序得不到根本重视之下,谁敢保证别的地方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从另一方面说,导致新招聘教师工资被拖欠7个多月,这确实是程序惹得祸,怪不了哪个部门或者领导,但是,现在媒体一披露,问题便迅速得到解决,不得不说,即便是程序使然,也暴露当地政府部门还没真正做到凡事为群众着想,为群众所急,从而千方百计提高为民办事的效率。
在岗须尽责。本部门该处理的事情,应责无旁贷,积极解决,走程序本为规范,但不应成为懒政怠政的“护身符”或者“挡箭牌”。教育、人社、编办审核把关如此,财政部门拨款也是如此。只有走到一事当前,直面群众、解决问题,才是正确的办事态度,才是真正为民服务的体现,也才能全面杜绝类似情况出现,促进社会文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