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锐语
2018-10-22
对网红推荐的商品
要增强防范意识
李雪: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于10月16日通报称,在网上销售3000多副假冒品牌眼镜的网红“猫娘”于某,被当地警方跨国追逃后回国自首,并被批准逮捕,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对于消费者,追捧网红以及网红推荐的商品,须增强防范,谨防自己的权益受损。
对学习类APP乱象
监管必须加强
吴学安:去年11月,央视新闻曾就“中小学生学习类APP”中出现涉黄内容乱象进行了曝光。近段时间以来,重庆、广东、北京等地的家长又反映,学习类APP的乱象卷土重来,不少学校推荐使用的作业APP成为了网络游戏的藏身之所。学习类APP良莠不齐是当前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现实难题,随着此类APP泛滥,当务之急是要加强监管,要形成强大的治理力度。
“签零用钱协议”是一种教育尝试
近日,广东东莞一名律师妈妈与10岁儿子五年间签署的四份协议引发网友和媒体的关注,有人认为签协议有利于孩子法律意识的建立,也有人认为协议缺少了人情味。律师妈妈对记者表示,五年间,孩子对协议从被动签署到主动参与成长了不少,习惯了在协议中充当“乙方”的儿子,也越来越意识到了规则和凭证的重要性。(10月21日《北京青年报》)
妈妈与儿子签订“零用钱协议”,似乎有些太“正儿八经”了,显得比较机械呆板,不近人情,难以被大多数家长接受。可是这种事发生在律师妈妈身上就不奇怪了。因为律师的法治意识非常强,所以,律师妈妈用自身的职业优势管理教育儿子,是用以所学,发挥特长;同时,这也是一种育儿尝试,是否有效果,通过长期观察和孩子成长结果可以知晓。
窃以为,不论律师妈妈是否能够坚持到最后,类似的教育内容不可或缺。因为,进入法治社会以后,对孩子进行必要的法治教育,是家庭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因为,树立法治意识,学会按法治精神办事,不只是适应社会的需要,也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必然,否则,孩子将来会吃亏。比如,不少大学生身陷“套路贷”,与其法治意识淡薄不无关系。
还要看到的是,随着社会发展,尤其是法治理念、法治意识的深入,依法办事与生活、工作等息息相关。因此,从小教育孩子树立法治观念,学会用规则保护自己,很要必要。□犁一平
电商营销
要少玩一些套路
“双11”的启动时间越来越早,还未到11月,阿里、京东两大电商都宣布开启今年的“双11”活动。去年“双11”,各种满减、红包、订金立减等玩法叠加,消费者大呼“烧脑”,今年,两家电商都表示不玩套路,简单直接给消费者实惠。(10月20日《北京青年报》)
犹记得,去年“双11”购物节电商们的满满营销套路,让消费者购物真正省钱并不容易。诸如“火炬红包”、 “定金膨胀”、 “双11津贴”等活动名词不但让消费者“看不懂”,而且过于繁琐的规则也让人“略感心累”;而“定金不退”等“硬性规定”更是化身购物途中的“拦路虎”,让不少消费者望而却步,直呼“考验智商”“考试数学”和“只是看起来很美”,电商“双11”优惠的美誉度、好感度和诚意因此大打折扣,消费者和舆论反响强烈。
这种情况下,包括阿里、京东等在内的国内大型电商,今年“双11”在商品种类、品质上等不断优化提升服务的同时,还明确表示放弃去年“双11”的“烧脑”营销套路,简单直接给予消费者实惠。无疑,这是一种经营(营销)理性的回归,是一策多赢的好事。
电商虚假“烧脑”式营销,不但失信于消费者,而且很多时候也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也正因为此,每每“双11”等营销狂欢过后,很多电商和电商平台都面临着管理部门的调查和处理。此次电商们改邪归正明确不再玩营销套路,与这些法治的不断发力显然密不可分,是法治的胜利。
套路营销,短期看可能取得一时的好处,但长远看只会让觉醒的消费者用脚投票,最终损害的还是电商们自己的前途。放弃营销套路,诚信经营、真诚让利优惠消费者,才能笑到最后。□鞠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