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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锐语

2018-07-26

 
  有一类“提醒”
  其实是谣言
  王甄言:“别再吃了,有毒”“注意安全,地铁站被淹”“多一人转发,多一份希望”……近年来,这类看似是为人着想的“善意提醒”,在微博、微信群、朋友圈里频繁出现。不少读者来信反映有许多貌似关心体贴的“提醒”,实则是一种推销手段,其中也不乏谣言。很多人看到这种“提醒”,基本不作鉴别,随手转发,希望自己的亲人朋友能够看到,对他们或许有好处。殊不知,这种“好心”“提醒”恰恰是在传播谣言。
 
  对“网红”产品
  消费者要保持理性
  李雪:顾客排长龙、满屏炫富照、荣誉证书数不清……近年来,很多年轻人的朋友圈,时常转发一些时尚、流行的“网红”产品。媒体调查发现,有些“网红”产品的“爆棚”人气,实际上是通过夸大其词的宣传甚至造假炮制的。消费者要保持对“网红”产品的理性态度,特别是对一些直接食用和接触身体的化妆品、服装等,要多方核实信息,避免遭受损失和伤害。
 
  谨防招聘陷阱需要打好组合拳
  网络招聘陷阱五花八门,一不小心就会入套。此类骗局多以高薪、高额返利等为诱饵,骗取钱财的同时,还可能盗取个人信息做非法用途。泉州市反诈骗中心提醒,求职者需要摆正求职心态,切勿好高骛远,谨记“天上掉馅饼,一定是陷阱”这一道理,同时要谨慎选择网上求职渠道,懂得辨别信息真假,避免泄露个人信息引发不必要的麻烦。(7月24日《东南早报》)
  很多求职者在网上投了简历后,会接到非法职业中介的面试电话,为了骗取求职者的信任,这些“黑网站” “黑中介”往往会向求职者承诺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以博得求职者的信任。然而,一旦求职者被骗上门,交完有关费用后,招工者要么迅速脱身,要么找借口不给求职者安排工作,钱财积累到一定阶段便人去楼空。
  就业是民生之本、稳定之基,安民之举、安国之策。防止招聘陷阱,求职者首先要为自己把关,在求职前应当对自己投简历的企业进行一次简单的调查,对网上发布的招聘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其次,在求职过程中,尤其是在与企业人员接触当中,应当多留意,对该企业是否正规经营做到心中有数,防止上当受骗。
  谨防招聘陷阱需要打好组合拳,人社、公安、工商等部门应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排查出“黑网站、黑中介、黑用工”,铲除“三黑”滋生土壤。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层层把关,绝不能留死角,彻底净化用工环境,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和警示,拓宽求职渠道,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求职者顺利就业不被骗。这也是就业关怀,关注民生的题中应有之义。□文魁
 
  对“网约导游”
  监管要更严格
  “网约导游”政策已经实施两年有余,目前暑期出游旺季到来,自由行客人明显增多,“网约导游”服务也迎来新的一轮预订期。一些游客反映,“网约导游”目前仍存在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覆盖区域不够广泛,优秀导游供给不足等问题。(7月24日人民网)
  所谓“网约导游”,其核心内容就是“网约服务”,在游客和导游之间搭建起一个双向选择平台,实行服务公开,收费透明,从源头上遏制了“黑导游”现象。从两年多实施情况来看,“网约导游”服务由于便捷方便,同时又富有个性化,获得了不少游客的青睐,订单量有所增长。然而,“网约导游”目前仍存在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覆盖区域不够广泛,优秀导游供给不足等问题。可见,只有对“网约导游”进行规范,强化管理,才可以通过优质服务进一步打开市场。
  首先,旅游管理部门应针对“网约导游”,出台严格的规章制度和配套细则,如重申“游客自愿”原则、明确收费标准、引入协商机制、强化惩戎措施等。其中,“游客自愿”是前置条件,即没有“游客自愿”,就不存在导游“网约服务”。一旦有“网约导游”违规收费,或服务不到位,游客完全可以向旅行社或监管部门投诉,及时维权。
  “网约导游”不能游离于监管之外。相反,“网约导游”执业更自由,需要监管更严格。今年1月,新版《导游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办法》对导游执业的许可、管理、保障与激励、罚则等作了明确规定,并规定导游出现强迫购物、吃回扣等行为时,最高处罚可以吊销导游资格证。显然,“网约导游”也在本《办法》规范之列。特别是,应强化导游失信“黑名单”制度,一旦有“网约导游”进入失信“黑名单”,将在规定时间内,禁止其从事“网约服务”,以此加大对“网约导游”的约束和惩戒力度。□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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