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锐语
2018-05-09
遏制手机APP“越权”
需要法律规则跟进
吴学安:最近一年,一些手机APP开始在朋友圈卖力推广,号称不用跑银行排队等候,在手机上下载个APP应用,就可以查询自己在央行征信系统中的个人信用报告。有市民下载使用后还感觉很方便,完全没有感知到这背后埋藏着严重的信息安全隐患。在手机APP权限被滥用,既叫人提心吊胆,与其号召用户“千万别装”,不如在法治框架内,让无良软件没有生存的空间与炫技的土壤。
无人货柜
不能无人监管
刘剑飞:只要扫一扫二维码,就可以完成支付取走食品,无人货柜以其方便快捷占领了市场一角。不到一年的时间,福州许多写字楼和公司都入驻了开放式货架和冰箱,无人货柜成了新零售的明星。但是现在,无人货柜却面临着货损率居高不下、用户体验欠佳等问题。无人货柜可以有,但是管理却不可以缺失。需要在经营中,设立防线,采取一些技术手段,防止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生命通道不能“此路不通”
5月3日晚,朝阳区垂杨柳北里23号楼一场大火,让这栋建成满60年的老楼成为各界焦点。截至今天,火灾后续处置工作仍在进行中。居民无法回楼居住,起火楼外仍拉着警戒线。回忆整个救援过程,让居民感到不解的是,救援时就曾阻碍该楼消防通道使用的社会车辆至今未挪走,垂杨柳中街禁停区域内的乱停车现象照旧。(5月7日《北京晚报》)
统计显示,全国各地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中,80%以上是由于疏散通道堵塞。可以说,堵塞已经成为消防通道安全的最大威胁。而梳理媒体报道就会发现,近年来,因消防通道被堵延迟消防救援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如果对生命通道“此路不通”现象不高度重视,住宅密集区,尤其是老旧小区一旦失火,救援难、损失重的后果不难预见。
以上述新闻中的火灾为例,目击居民介绍,或因道路不通畅的原因,在垂杨柳北里23号楼起火当晚,消防部门虽出动近60部消防车到场,但停在垂杨柳中街上的消防车仅为个位数,更多车辆停在数百米外的广渠门外大街上。试想,如果这些消防车辆都能够派上用场,火灾造成的损失以及后续的影响,势必会大大降低。
生命通道不能“此路不通”,其一,要靠每个人的自觉。无论是楼外的生命通道,还是楼内的逃生通道,都不应肆意侵占,正所谓构建安全和谐的人居环境,需要人人共建共享;其二,应加强消费安全知识的普及,以及消防演练,以提高公众预防火灾、应对火灾的能力;其三,更需要单位或小区物业,加强巡查,规范停车秩序。
□李雪
快递“被签收”
损失谁来负?
自5月1日起,《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记者在过去一周中走访发现,未经收件人同意直接将快递放入自提柜或代收点等《条例》不允许的老问题仍然存在。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杜先生5月1日收到一个EMS快递包裹,快递员在未与杜先生本人提前联系的情况下,将快递包裹直接放到了小区的自提柜。杜先生在看到含有取货号的通知短信后才知道自己的快递包裹已被签收,且短信同时显示,自提柜中存放快递超过24小时将收费。“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快递被自提柜签收,万一出差不在家,费用应该算谁的?东西有破损,又该谁负责?”杜先生表示不解。(5月8日《工人日报》)
在快递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衍生出了不少的问题,造成了无谓的纠纷。有的不通过消费者本人验收,直接将货物送到自提箱,有的则由他人代签,造成了货物的丢失。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制定了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分别从发展保障、经营主体、快递服务、快递安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快递业发展作出相应的规范。《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属于违反规定的行为。然而,从实际操作情况看,有些快递单位“有章不循”的现象依然存在。
快递“被签收”,损失谁来负?如果让消费者自己承担责任,于情于理于法都有点说不过去。消费者没有进行开箱验收,送达的商品是否与所购买的物品相一致,如果不符合要求,要求退还;如果出现了破损,这责任该由谁来负?都是需要厘清的问题。□李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