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锐语
2018-01-09
大学生“指间社交”
应防范依赖症
杨李喆:1月2日,中国高校传媒联盟面向全国84所高校513名大学生发起调查,结果显示,42.69%的受访大学生偶尔会玩手机游戏,喜欢玩手机游戏的占34.89%,18.13%的受访大学生表示“从没玩过”。面对“指间社交”应谨慎对待。应注意玩手机的时间与游戏的质量,切莫因此而占用过多的校园时光,要培养自己良好的自控力,切忌因为“游戏社交”而影响自己的学业和健康。
企业任性加班被重罚的警示
不少企业、劳动者以为加班只要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就是合法的,殊不知加班时间过长,同样违反劳动法,要被罚。珠海人社局刚公布了一起案例,珠海一家企业就因为赶订单,违法延长1905名职工加班时间,被处以19万余元罚款。(1月5日《南方都市报》)
在这起案例中,企业因为接到了大批的订单,为了赶订单,就在征得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延长了该企业1905名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平均达100小时以上,其中最长者达到了147小时。珠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员在对该企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的时候,发现了这一问题,随后根据实际情况,最终对该企业开出了高达19万元的“天价罚单”。
面对这样的处罚,很多人可能觉得难以理解:虽然加班的要求是企业提出的,但是已经经过了劳动者的同意,同时也足额支付了加班费,为什么还是遭遇了重罚?有此疑问者,显然是对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够熟悉所致。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按照这样的规定,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每天的加班时间超过了一小时;或者是有特殊原因,每天的加班时间超过了三小时,或者是每月加班时间超过了36小时,都属于违法行为,不管有没有经过劳动者的同意,也不管有没有支付加班费,都有可能面临行政部门的处罚。
珠海这家单位因为自己的任性加班而吃到了一张19余万元的罚单,而这张“天价罚单”,更是对所有劳动者的一种提醒,对所有公司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一种警醒,那就是加班是有条件,有法规规定的,千万不能太任性。
□天歌
欢迎“体验式调研”
为了探索新型就业群体入会、建会路径与模式,组建全国首家网约送餐行业工会联合会,上海各级工会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其中,工会干部“以体验式调研了解网约送餐员的工作和生活现状”的做法令读者眼前一亮,想来也必受到职工欢迎。
何谓“体验式调研”?就是以调研对象的身份,亲身参加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实实在在地体验其劳作辛苦,从而掌握更直接、更真实的实际情况,为决策实施、开展工作提供更可靠的依据。譬如,上海市总一干部“应聘”做了三天网约送餐员,总结了三条切身感受:一是交通安全堪忧,二是送餐时间紧迫,三是送餐经常受气。有了这三条“垫底”,加之其他方式的调查,情况的掌握,再与企业方谈建会,有理有据;与送餐员谈入会,入情入理,何愁工作不扎实、不见效?
调查研究历来是领导者正确决策、有的放矢做好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一种优良的工作作风。调研有多种方式,座谈会、走访、问卷、数据统计……比较而言,亲身体验最接地气,虽无量化、定性成果,却可收真实、典型之效。
工会是群众组织,工会干部要做群众工作,脱离职工群众是工会最大的危险。而工会干部能够设身处地体验职工群众的苦辣酸甜、真实需求,显然有助于有效地团结、组织职工,更好地为他们服务、维权。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更加分散、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不断出现,新型就业群体不断壮大,了解他们,组织他们,是工会面临的新任务,而我们所熟悉的工作方法已不适应新的情况,一般的调研方式尚不足以把握发言权、主动权,因此,“体验式调研”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一刀(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