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锐语
2017-09-22
治外卖污染问题
需要社会共担
徐建说:根据公开数据保守估算,饿了么、美团、百度外卖三大平台的日订单量在2000万左右。无论是加快垃圾分类机制建设,从制度上及技术上解决外卖餐盒回收难题,还是消减外卖塑料污染现象,都不是哪一方的责任,也不是一方力量所能及,这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发力。
校园门口治堵
需用好多元化思维
李雪:长期以来,在郑州市河南省实验幼儿园门前,每当孩子放学时,大门外就会赶来三四千名接孩子的家长,不仅造成道路拥堵,还存在安全隐患。为了改善这种情况,该幼儿园在此次开学后便想了个奇招,提前请接娃的家长进园参加健步走等健身活动,缓解交通拥堵。减少校门口拥堵,不仅有利于规范交通秩序,而且也利于家长和学生的安全。这就需要学校、家长、交警部门,以及社会各界须协同给力,利用多元化思维化解“门前堵”的现象。
规避试用期陷阱须打防并举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查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虽然法律对试用期用工已经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但一些用人单位总是故意曲解和利用试用期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了解和掌握什么是试用期、在试用期有哪些权利等,对于劳动者尤为重要。(9月19日《劳动午报》)
毋庸置疑,一些用人单位在员工试用期内有恃无恐,主要原因是,企业人事制度不健全,法律意识淡薄;劳动者维权成本高,维权意识低;监管存“盲区”,法律有“漏洞”;执法力度疲软,未将这些不法用人单位打疼等等。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中不能太“任性”。规避职场试用期陷阱也应坚持“打防并举”。一方面立足于打,劳动监察部门研究制定好相关调查程序,不定期进行企业调查,监管和督促用人单位积极履行职责,对存不法用工行为的坚决依法惩治;或者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让求职者规避试用期陷阱的伤害。
另一方面立足于防。这主要针对求职者而言,一则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使自身拥有法律武器;二则当自身权益受损害时要敢于维权,如,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投诉,也可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权。
总之,试用期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期,尽管尚未正式确定劳动用工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试用期就是法律保障被遗忘之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须按照法律法规行事,切莫只打自己的小算盘。尤其是,用人单位不应设陷阱坑人。须知,坑了劳动者,未尝不是坑自己。
□杨李喆
有感于
“10000+比500-”
新学期开学不足一个月,北京晚报记者随机走访了百余名大学新生,调查其生活开支状况。结果显示,开支在1000至2000元的占大多数,但也有12%的学生花费已经超过万元,另有10%的学生开支却不足千元,最少的甚至不到500元。如此反差,让人有话要说。
大学生告别父母走向社会,是其独立生活的开始。从国情出发,要他们马上自力更生,不太现实。不过,让他们懂得并且逐步学会自立,应该不算苛求。
但现实情况不然。
对比是最直观的。先看富足学生:买电脑、手机,还算合理消费;而利用十一长假飞去内蒙古草原“欣赏秋景”则显然超前了——那不是求学生活之必需,也非自己挣来的钱。反观贫困新生:办完报到手续,所剩现金不足200元,靠学校“绿色通道”用优惠券买了生活必需品,还借了1000元,每天吃饭在15元左右,准备利用十一长假去兼职……
同样是学生,为什么消费观念、生活方式如此不同?无非是家庭条件。
哲人说,“存在即合理”。我们承认社会是分阶层的,承认贫富差距,但这不等于承认人的命运是不可改变的。常言道,“富不过三代”。古往今来,大户人家破落,寒门学子“翻身”的故事还少吗?
说这些,并非“诅咒”谁,激励谁,只是希望大学生们,无论穷富都应该懂得,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家庭条件只是起点;也奉劝某些家长:西方人把成年的孩子“赶出家门”,让他们去勤工俭学,养活自己,不是没有道理。如果说,孩子们出生时不在一个起点,那么,请从18岁起,至少让他们在自立这件事上先“平等”起来吧,这对孩子有好处。□一刀(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