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锐语
2017-09-20
上千个账户被盗
给网络平台敲响警钟
戴先任:勾结58同城赶集网的客服人员,盗窃账户贩卖获利,导致1176个账户被盗,造成客户损失上百万元。朝阳法院一审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王某祥等5人五年至一年六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据悉,该5人中有2人系58同城赶集网的客服人员,盗窃账户所需的手机短信验证码即为这些内部人员提供。这一案件给所有企业尤其是互联网企业敲响了警钟,互联网平台尤其要以此教训。平台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对于涉及用户权益的账户等,要加强保护与管理。
如何保护
消费者的“差评权”
祝建波:几天前,长沙的余女士通过外卖平台点餐,可没想到却遭遇了“飞来横祸”。因为给了差评,商家不满,派人上门理论导致发生冲突,将余女士丈夫打伤,差点要命。此事说明保护消费者差评权已经刻不容缓。平台方作为把关人,显然要提高准入门槛,并通过提高违规代价让获得差评商家不敢轻易报复消费者。
防“人脸识别”隐私风险需走“先手棋”
目前“人脸识别”技术在门禁、考勤等方面的应用已十分广泛,正逐步向金融、零售、商业、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应用发展。“黑科技”在带来更多惊喜和便利的同时,其潜藏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尤其是如何应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所产生的隐私保护,更是引发高度关注。(9月19日《法制日报》)
毋庸置疑,“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确实有“芝麻开门”钥匙的便捷效应。然而,“福兮祸所伏”,任何新技术与身俱来的“双刃剑”属性,都不可避免地让“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存在隐私安全风险。一方面,“人脸识别”技术在“刷脸”过程中,用户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甚至包括用户不同情境状态下的情绪等大量信息,都被采集并储存。一旦这些信息得不到妥善保管而被泄露,那么用户的个人隐私就无异于处在“裸奔”状态,其安全必然得不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在信息即价值的时代,个人隐私信息的商业价值日益凸显,“人脸识别”技术所采集到的个人隐私信息,必然难逃不法之徒的环伺和围猎。事实上,近年来因个人信息泄漏而导致的诈骗事件屡见不鲜,也从侧面证实了“人脸识别”技术在应用中,完全有可能导致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被泄露的安全风险。
如果一味地坐等“人脸识别”技术广泛应用后,才出手防范其所产生的个人隐私信息安全风险,那么必然会导致监管的被动。与其“事后诸葛”般的汲取教训,不如事前未雨绸缪,提前在监管方面走出“先手棋”。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讲,坚持“先手棋”的预防思维,显然是防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所带来的个人隐私信息安全风险的务实选择,理应及时提上议事日程,须臾不得坐等拖延。□张智全
如此试题
何止奇葩
顷接朋友求助:老师给其读初中的孩子出了一道题:你对“红颜祸水”如何理解?孩子不知怎样解答,笔者也莫名其妙——这道题简直可以要求历史学、社会学之类的专家做一篇学术论文了!敢问出题者:你对“红颜祸水”又如何理解?你能够给一个说得过去的答案吗?!如此“奇葩”的试题,与教书育人相去何远?!
教育是有针对性的,为学生传授知识,释疑解惑;教育又是分阶段的,不同年龄的孩子只需要学习他(她)能够理解的知识。对中小学生,需要他们掌握的应该是基本的常识,而非专业的、高深的“学问”。奇葩试题不仅算不得什么知识,而且只能增加学生更多的疑惑。即使上大学,分专业,所学知识也应该以“有用”为前提,学习某些无用的“知识”,不仅徒耗时间、精力,而且无异于垃圾,迟早会被丢弃。这样的“经验”,凡过来人几乎都曾经有过。
应该承认,从小学到大学,十几年的读书生活,我们学到了许多有用的知识,但同时,也“被灌输”了不少后来证明没有多少实际用处的东西。形象的说法是:“某些知识像吃饭以后还没有消化就排泄掉了。”何以如此?直言之,因为“没用”。“没用”的知识学它做什么?这是需要教育部门、学校、老师思考的问题。
正是为了规范教学,框定不同阶段的学习内容,教育部门制定了相关教学大纲。且不说“大纲”本身是否合理,现实问题是,实际教学、特别是考试中,还是往往“超纲”,往往“奇葩”,对学生不仅毫无意义,而且误人子弟。脱离了正轨的教育,坑害的是孩子,葬送的是未来啊!
□一刀(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