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锐语
2017-05-25
校车安全管理
别好了伤疤忘了疼
李英锋:近期,多地发生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交通事故,造成学生伤亡。5月22日,教育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在全国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的不合格车辆要坚决停止使用,对超速、超员、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校车安全管理可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校车安全管理的责任必须前置,学校、监管部门等必须严格遵循海恩法则,始终保持对校车安全隐患、风险的警惕和重视。
要把萤火虫
纳入法律保护范畴
苑广阔:萤火虫,因尾部发出黄绿色荧光得名,也因这一发光属性,成为人类表达情感的介质。尽管环保组织一再呼吁“放飞即放死”进行抵制,而在现实中,萤火虫展览表演经久不衰,网络上,萤火虫活体售卖大行其道,并自称虫源来自“养殖基地”。 要把萤火虫纳入法律的保护范畴,这样不管是政府职能部门还是环保组织,才能以法律为武器,来对野生萤火虫进行保护,避免它的灭绝。
对违规直播不能止于“关停”
记者从文化部获悉:针对近期网络表演市场内容违规行为多发的问题,文化部严管严查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开展了集中执法检查和专项清理整治,关停10家网络表演平台,行政处罚48家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关闭直播间30235间,整改直播间3382间,处理表演者31371人次,解约表演者547人。(5月24日新华网)
违规直播频现,对社会发展均贻害无穷。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世界,网民无法辨别真伪和善恶,要知道,久而久之,网民失望的就不仅仅是网络文化,而是网络文化背后的现实世界。因此,对网络直播进行必要的管理和规范化引导,是一种迫切的必然。互联网信息管理机构应会同文化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制止和打击违法直播行为,切实维护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营造积极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2016年4月,国内20余家从事网络直播的主要企业负责人共同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承诺从4月18日起,网络直播房间必须标识水印;所有主播必须实名认证;对于播出涉毒、涉暴、涉黄等内容的主播,情节严重的将列入黑名单;审核人员对平台上的直播内容进行24小时实时监管。“自律公约”无疑是一种自我保护与完善,实属明智之举。问题是,“自律公约”仅对少数参与承诺的直播平台具有约束力,对于其他多如牛毛的直播平台来说,“自律公约”效力有多大,还不好说。
可见,对违规直播,不能止于“关停”,要完善相关立法,加大对制作、传播不良网络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监管部门之间应加强联动,不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协查,扩大违法行为的打击范围。
□张西流
法律硬起来才能
打掉APP的霸道
2016年8月,为加强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信息服务管理,国家网信办发布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保护机制”“不得开启与服务无关的功能”等条款均明文写在《规定》中,但用户被手机应用程序侵权的现象依然屡有发生,背后原因究竟是什么?(5月24日《人民日报》)
手机APP存在的诸多乱象,暴露甚至出卖用户个人信息,甚至直接诈骗用户,或是通过APP来要挟用户,让用户接受不平等条款,直接侵犯用户权益。本来能方便用户生活的手机APP,却存在许多的消费陷阱,把消费者一个个套牢,消费者权益受到严重侵犯。据统计,2016年中国境内活跃的智能手机达23.3亿部,较2015年增长106%,国内完全进入了移动互联网时代,利用手机APP达到不法目的的不法分子,每个智能手机用户都可能是他们的潜在受害者。这背后可能发生及已经发生的侵权等犯罪行为可想而知会有多严重。针对于此,相关部门不能漠视不管。
其实对于手机用户权益,《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有相应保护,可见针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并不缺乏法律规制。但徒法不足以自行,行政法规缺乏的是惩罚措施,缺乏的是执行力度。法律没能从纸上走出落地,导致手机用户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导致不法分子利用手机APP肆意妄为。
要能激活行政法规,需要制订行之有效的惩罚措施,还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实行源头治理。最为重要的是,要能增加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让他们得不偿失。手机APP的霸道,折射的是法律与监管部门的疲弱。不管是任何领域,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管,都可能出现混乱失序的局面。需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筑牢防火墙,斩断不法分子伸向手机用户权益的黑手。只有让法律硬起来,才能打掉APP的霸道,让APP回归服务手机用户的属性。
□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