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锐语
2017-05-16
治理快递车
不能止于“考驾照”
张西流:快递小哥在为我们的网购完成最后一公里接力棒的同时,车无牌、人无证的尴尬也一直困扰着城市的交通管理。今年3月以来,济南交警开始了针对非法电动三四轮车的查处,这也迫使济南快递行业奋起自管,要求所有快递员原则上必须在5月底前取得驾驶证。治理快递车“裸奔”,不能止于“考驾照”。各地应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快递车辆管理,为快递车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并赋予必要的道路使用权。
斩断替课产业链
须多管齐下
付彪:课堂上替“雇主”喊次“到”就可以轻松赚到一二十元钱。有媒体调查发现,在驻济高校众多替课QQ群里,“有偿替课”俨然已经形成了产业链,替课明码标价,有的“替课族”能月入千元。高校“有偿替课”的危害不言而喻,从小的方面来说,显然属于投机取巧的不诚信行为,助长了学生逃课之风。要斩断“有偿替课”产业链,不能简单责备学生,也不能只把板子打在老师和学校管理上,还须多管齐下。
遥控电子秤不能游离监管之外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网上出售的遥控电子秤变成了一些不法商家缺斤短两牟取暴利的工具。电子秤的卖家告诉记者,让货物“增重”的比例可以自主调节。记者实验发现,在20米之外的地方,可以用遥控器为电子秤上的货物增重一倍。(5月15日《北京青年报》)
商家给商品称重,有时难免会有一些误差,但是如果误差过大,则有故意短斤缺两的嫌疑。为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粮食、蔬菜、水果或不高于每公斤6元的食品,重量不足1公斤的情况下,误差不能超过20克。而网上出售的遥控电子秤,可以用遥控器为电子秤上的货物增重一倍,显然违反相关规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同时,遥控电子秤使用者行为欺诈金额到达数额较大的标准,足以构成诈骗罪。
网上商家公开售卖遥控电子秤,公然告知买家作弊办法,可见销售遥控电子秤行为,目前尚游离于监管部门监管视野之外。唯有职能部门将销售、使用遥控电子秤行为纳入监管视野当中,对销售、使用遥控电子秤行为依法实施惩处,同时,对那些存在监管不作为的职能部门责任人实施问责,督促监管人员切实加强对销售、使用遥控电子秤行为的监管,有效遏制销售、使用遥控电子秤行为发生。□魏文彪
“黑名单”制度
可让共享单车跑得更远
为杜绝“共享单车”使用人发生交通违法后逃避处理的情况,维护道路秩序,从近日开始,南京交警与摩拜、小蓝、OFO等8家共享单车企业建立信息共享“黑名单”机制,并公布了首批20名交通违法失信人员名单。(5月15日《扬子晚报》)
“共享单车”的意义,我们这里不再赘述了,但是对于一些用户来说,享受到了“共享单车”带来的极大便利,却不想遵守围绕“共享单车”所产生的规则,不想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反而利用“共享单车”使用人和产权人分离的特点,肆意交通违法,逃避处罚,既引发了公众的质疑,也让交警部门头痛不已,同时还给“共享单车”的良性健康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比如一些不守规矩的用户,在因为闯红灯、走机动车道被交警查获以后,不愿意接受处罚,一旦交警准备采取强制措施,就把手里的“共享单车”一扔,扬长而去。但是从现在开始,南京市那些骑行“共享单车”涉嫌交通违法者,恐怕不能再这么任性了。为杜绝“共享单车”使用人发生交通违法后逃避处理的情况,维护道路秩序,南京交警与摩拜、小蓝、OFO等8家共享单车企业建立信息共享“黑名单”机制,对于上了“黑名单”的“共享单车”使用者,轻则进行信用扣分,加大他们的使用成本;重则实行封杀,让他们彻底与“共享单车”绝缘。
对这些交通违法者更为“致命”的是,交警部门与当地所有的共享单车企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这意味着使用者一旦上了“黑名单”,就会面临当地所有共享单车企业的信用扣分或全面封杀。尤其是对于那些严重违法失信人员,各品牌“共享单车”平台均对其停止注册、使用。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共享单车要想跑得更远,其使用者就必须树立规则意识,避免交通违法行为。既然我们从心里认可共享单车给我们的交通出行带来的各种便利,那么就更加应该好好珍惜与呵护它的运行,否则,最终利益受损的,还是我们自己。□苑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