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锐语
2017-04-26
治理私卖泔水
要用“重典”
鹰远:4月23日晚,呼和浩特市城管局一支队一大队在整治违章处置拉运餐厨垃圾专项巡查中发现,赛罕区丰州南路老绥远烧卖馆门前停放了一辆泔水车,正在拉运该烧卖馆餐厨垃圾,经核查,该车辆没有餐厨垃圾拉运处置资质,属于“黑泔水车”,执法人员随即将其暂扣。治理餐馆私卖泔水行为必须采用“重典”,高悬利剑,才能震慑违法者。
客车超载
理应严管重罚
余清明:近日,福建泉州晋江交警大队池店中队民警在晋江泉安北路池店安踏灯控路口巡查时,发现一辆东风牌小型面包车窗户紧闭,透过车窗隐约可以看到人头晃动,存在超载嫌疑。经清点,连同驾驶员,车上共挤满23人,该车核载7人,超载达228%以上。针对屡禁不止的客车超载,交警有必要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对“明知故犯”、“情节恶劣”的超载行为加重处罚,直至取消营运资格。
期待“职工书屋”再多一些
近日,广东韶关市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韶关市中心支行、市图书馆联合举办合作共建“职工书屋”签约启动仪式。据了解,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市共建有“职工书屋”190多家,其中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18家。(4月25日《韶关日报》)
曾有调查显示,读书学习技术,已经成为企业工人最关注的问题之一。然而当下在不少地方、企业,“职工书屋”建设还比较滞后,满足不了广大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也不利于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尤其对于企业来讲,这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道硬伤,甚至会影响到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就此而言,韶关市总工会联合社会力量,推进“职工书屋”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值得点赞!不过我以为,要真正满足广大职工多读书、读好书的需求,让“职工书屋”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的“精神福利”,目前“职工书屋”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与职工的实际需求还有相当的距离。
还应看到,如今农民工已成城市劳动力的主力军,而农民工的文化知识层次普遍偏低,对城市特别是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很不利。所以,重视和加强“职工书屋”建设,引导和帮助农民工学习掌握更多的文化知识,以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简而言之,知识改变命运、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早已深入人心。我们有理由期待,随着“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广泛开展,散发着浓浓书香的“职工书屋”会在各地、各企业更多呈现;并为广大职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无疑,这于职工、于企业,乃至于整个社会,都大有益处。
□和法堡
别让痛经假
沦为纸上福利
女职工的福利或将增多。4月24日,省政府法制办就《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与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相比,最新的草案明确,女职工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可以休息1至2天。同时要求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每月发放一定的卫生用品或费用。(4月25日《现代快报》)
“痛经假”有望延长为2天,而且单位还有可能发放一定的卫生用品或费用,这样的规定不仅展现出制度温情,而且也彰显出对女职工的人性化关怀。只是这样的福利如何落实,变成实实在在的福利,却是一个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女职工因为生理的原因,每月总有那么几天不舒服的;而且痛经属于一种病,发作起来,轻则痛不欲生,重则无法工作和生活。在这样的情况下,出台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痛经假”不仅符合现实需求,也是一种悉心关怀。可是,推行“痛经假”还是有两点值得注意。
首先,注意保护个人隐私。痛经虽然很常见,但是毕竟是一种疾病,属于个人隐私;因此,对于痛经假还是应该悄悄进行,注意保护女职工的个人隐私。
其次,如何确定痛经?痛经属于医疗范畴,如何确定女职工是否痛经,如何预防女职工假借痛经骗取休假,这些显然是值得思考和预防的问题。因此,需要建立严格的制度,对女职工痛经进行医学鉴定。如果女职工真的属于痛经,不仅应该执行痛经假,而且还应该进行治疗,使其早日回到工作中。
再者,痛经假虽好,但是如何确保落实,却是一个不小的问题,在现实中,一些企业往往只注重追逐经济利益,无视职工权益,对正常休假尚无法落实,何况每月的痛经假。因此,确保痛经假不停留在纸面上,真正成为女职工福利,还需建立严格的执行制度,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
□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