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锐语
2016-12-06
“买卖分”漏洞
亟需法律“补丁”
何旭:众所周知,虽然“买分卖分”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正常执法活动,但查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却找不到相应的处罚依据。所以,相关部门在加大审核力度的同时,应针对“买分卖分”的现象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只有用法律堵塞漏洞,对违法者严厉处罚,以儆效尤,让分数真正扣到违章者身上,才能震慑钱多不怕违章的当事人,也才能断了那些试图以“销分”牟利者的念头。
要让租房黑中介
失去市场份额
史洪举:安居才能乐业,对于无房的拼搏一族,租房绝对是一件大事。而租房者又处于弱势地位,没有时间和精力与黑中介纠缠不清,不得不忍气吞声,破财消灾。为此,监管部门必须果断介入,综合施策,向黑中介说不,纠偏租房中介和租房者之间不对等的博弈力量。这样以来,才能让黑中介在市场上没有立足之地,让租房者感受到安全感和舒适感,少些闹心和折腾。
保护农民工权益 用好法律“保险绳”
按照《全总关于在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七五”期间,工会将持续加强面向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由“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对新加入工会组织的农民工普法教育覆盖率将达100%。(12月5日 《劳动午报》)
“依法治国”是国家治政理国的方针的基本原则,这是社会的进步,是法治中国进程的前进,同时,依法维权的个人意识也在提升,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成为了解决问题的新方式。要让法律更好地服务群众,则需要不断学习,才能知法懂法。
“法不阿贵,法不阿权”。知法懂法才能依法用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农民工,工伤、欠薪等问题成为了他们心中的痛,采取一些极端方式甚至把自己搭进去也难以让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实现。在这样的一种无力下,他们是迷茫、失望的,此刻尤其需要一缕法治阳光照进他们的心间,让他们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去战斗,去实现自己的根本利益。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让法律走进一线,引导农民工由“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让他们在面对问题的时候懂得用法治的方式来理性解决,在既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同时,又能用法律来化解矛盾。
法律不仅是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 “尚方宝剑”,也是他们遵纪守法的安全绳和保护伞。因此,农民工要对法律有敬畏之心,在行为上守住法律的尺度,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才能让法律真正地为解决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刘明月
“涂鸦立交桥”
应多多益善
`12月4日,贵州省遵义市出现了一座长300余米面积约1万平方米的“涂鸦”立交桥,“涂鸦”作品以体育运动为主,旨在弘扬体育精神,倡导全民健身。(12月5日/视觉中国)
“涂鸦立交桥”成为新闻,显然是因为我们的城市中,乃至我们的生活中,太需要这样的“涂鸦”,这当然不是因为色彩的点缀,实际上,过于的斑斓,比如触目皆是的广告,眩人眼目的“亮化”,如今已让人不胜其烦。也因此,于当下物欲横流、功利至上的浮躁喧嚣之中,扑面而来的这种似乎超尘脱俗的萌趣、诗意、清新,无疑让人如沐春风心生温暖,也必然地多了一份对美好的希冀和坚定。并不夸张地说,于陶冶性情净化心灵,这些可爱的“涂鸦之作”是正当其时的心灵鸡汤。
其实,说是“涂鸦”,也并非就是涂鸦。没有一点艺术的功底、艺术的想象力,乃至严谨认真的创作态度,又如何可能有既接地气又有时下所谓“文艺范”的“涂鸦”,“涂鸦”是民间艺术激情的喷发,其实也是一种民意的诉求。现在,城市越来越气派,却缺少艺术细胞。民众参与城市建设的艺术空间更是极为有限,而城市的建设和管理中同样也少有艺术的栖息空间。如何树立城市的文化形象,提升城市和市民的文化品位,“涂鸦立交桥”其实为我们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破了题。毕竟,没有艺术的城市,再气派,也只是空有其壳,终究离现代、文明相去甚远。
“涂鸦”当然也是宣传和弘扬正能量的手段,但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功能”,显然是情绪的宣泄和释放,这其实也是涂鸦存在的最大合理之处。或是思索、幻想、怀念、欲望,或是焦虑、烦躁、委屈、烦恼,甜酸苦辣、人生况味,于“涂鸦”中敞开心扉,零距离而且还是艺术的与人交流、沟通。因此消去了自己心理的重负,也成为别人的一面人生镜子。这于人与人之间互相设防的当今,是一件多么让人温馨也多么需要的赏心悦目!从这个角度,于个性化人性化的城市建设,“涂鸦立交桥”更是多多益善!□钱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