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锐语
2016-11-29
面对高空抛物
不能“一脸无奈”
钱夙伟:11月25日,有市民向媒体反映,重庆永川水晶城5栋一住户素质太低,每天都会有垃圾丢在该栋1-7房间外的平台上。如何对付高空抛物,确实是一个难题。但作为小区管理者不能“一脸无奈”。消除高空抛物,确实主要是靠小区居民自己的素质。但这也并非不关小区物业的事。可以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高空抛物;还可以通过加装摄像头的措施,对高空抛物进行24小时的监控取证。
社交“圈子”
不能置之法外
梁德荣:近日,支付宝新上线校园日记和白领日记的社交圈子功能,部分用户上传大尺度照片,网友认为照片或涉嫌低俗,质疑支付宝有炒作之嫌。支付宝方面表示,目前圈子处于测试中,对于发布含有色情等违规言论的行为,圈子管理员有权删除其动态。社交圈子的发展必须依规合法,那种剑走偏锋、打低俗擦边球的事情,是无法长久的。
移动空间也要保护和方便母亲哺乳
国家卫计委近日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推荐标准。其中规定,火车等移动空间,应按要求配置母婴设施或提供便利服务。(详见11月28日《北京青年报》)
应该说,国家卫计委出台的《意见》,作为一种顶层设计,有利于改变我国目前公共场所母婴室稀缺的现状,体现出对妇女儿童的关爱。令人欣喜的是,《意见》中的公共场所也涵盖了像火车车厢、飞机舱等移动空间。
据报道,在去年全国母乳喂养宣传日,长沙公交司机欧阳志雄自掏腰包,在9路FC79车组上隔出一个温馨的哺乳间,被网友们誉为“520最有爱的公交司机”。网上至今还有这个“哺乳雅座”的视频和照片。这说明公交车这样的狭小的空间,也能实现对母亲哺乳的保护和服务;今年的“世界母乳喂养周”期间,国际母乳会在南京等地的一些地铁钱上开展“母乳快闪”行动,既是倡导母乳喂养,也是呼唤在地铁空间也需保护和方便母亲哺乳。
对于像公交车这样的特别狭小的移动空间,设置母婴室不太现实,《意见》鼓励设置“母婴专座”、为哺乳“提供便利服务”。有了这样的“鼓励”,像长沙司机在公交车上设置“哺乳雅座”就可以不是个人行为了,公交公司可以依据《意见》统一在公交车厢内设置“母婴专座”,安装一些简易的屏风,让哺乳具有私密性,消除女性哺乳的尴尬以及对可能有的各种骚扰的担扰。
公交车厢尚且如此,对于别的移动空间,如果无法设置母婴室,当然也要为母亲哺乳提供便利服务。□霍寿喜
必须依法严格规范
二手物品回收
近来多名北京市民反映,苹果手机丢失后定位大多显示为木樨园附近,短暂几日停留后便离京出现在外地,此后再无音信。记者走访调查发现,木樨园绝大部分商户回收二手手机不问来源,不问卖家身份信息,完全根据手机能否顺利登录苹果账号开价,即便卖家不知账户密码,他们也会把手机按零件“拆件”收购。据了解,二手手机在法律上属于旧货,应遵照《旧货流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收购,对于手机的来源和去向都需要进行详细的登记。(11月28日《北京晨报》)
众所周知,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手机后,一定需要途径来将其转卖,才能实现他们的犯罪目标:从违法犯罪行为当中获利。否则,犯罪分子不能将盗抢所得手机转卖变现,这些多余的手机对他们来说就没有任何实际价值,从实施犯罪到最终获利的完整犯罪链条就无法形成。
二手手机不论偷捡一概回收的乱象,等于纵容了违法犯罪的行为,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必须依法得到规范整治。
对此,在2007年公安部关于对经营旧手机是否适用《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批复中,确认经营旧手机属于旧货经营,适用《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回收旧手机应对手机的来源和去向都进行详细的登记。对于不按规定登记物品、人员信息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处经营单位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此,商户经营旧手机回收当中不问出处显然是违法的,有关部门对这种行为不能再不闻不问,理应依法予以查处,进而彻底斩断盗抢手机犯罪的变现链条。
总之,我们绝不能再让犯罪分子盗抢所得手机轻易“变身”,继续披着二手外衣在回收市场里顺利通行,必须依法严格规范二手物品回收,坚决避免二手市场沦为犯罪分子的变现乐土。
□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