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锐语
2016-11-17
假药“上网”
倒逼监管“上线”
张西流:10月中下旬,北京警方展开了“网歼行动”,捣毁涉嫌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窝点2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7名,破获案件25起,起获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140余种共130余万粒。假药“上网”,倒逼监管“上线”。相关部门在监管上要创新打击方式,摧毁假药完整链条,增加犯罪成本和“入行”难度。同时,政府监管应提高信息共享水平,药品企业则可从生产技术上加大防伪力度。
门禁卡随意复制
谁都可能受害
温均华:很多场所都装了门禁刷卡装置,但门禁卡真的安全吗?有媒体调查发现,只要有一个售价百元左右的复制仪器,普通门禁卡30秒即可完成复制。门禁系统是一款高科技产品,它带给公众以方便与安全,而门禁卡复制仪器的出现,却让人担忧,尽管研制者的出发点是好的,毕竟谁家都可能丢失门禁卡,如果不能复制一张这样的卡,就很不方便,但是,这种复制仪必须受到监管。
劳模与群众结对认亲扶贫值得推广
记者从新疆乌鲁木齐市总工会了解到,该市在册的1300余名各级劳模、先进工作者将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目前在各级工会的统一组织协调下,正在有序地与基层群众结对认亲。(11月16日《工人日报》)
众所周知,劳动模范是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杰出代表。在外人眼里,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不仅在自身的岗位干出了令人夺目的成绩,也是周围人的学习模范。他们身上的“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 精神,值得学习效仿,更需要大力推广普及。在当前的扶贫工作中,需要“劳模”精神的示范与引领,让其在基层扎根并发扬光大。这就需要动员各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参与到扶贫工作中来,让其在干好自身的本职工作同时,倾注真情真力去帮扶一个贫困村、一个贫困家庭。
当然,要让劳模精神扎根基层,使其在扶贫领域发光发热,释放最大能量,首先要突出精准。一方面,要在“接亲上”精准,这就需要摸清贫困户的“实底”,需要在哪方面脱贫,以便有针对性的实现亲情“精准对接”;另一方面在“扶贫”上精准,充分发挥各行各业劳模岗位优势,因势因地因人帮扶,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温暖、送措施、送资金等扶贫活动。其次要注重搭建平台。这就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职能,关心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解除其后顾之忧。
劳模与群众结对认亲,让劳模走进扶贫一线,既是对劳模精神的一种有效延伸,也丰富了精准扶贫的方式,此举值得推广。□杨玉龙
接送孩子遇意外算工伤
释放制度善意
江苏省人社厅近日下发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工伤”所指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上下班途中包括哪些情形等争议性问题明确细化。意见指出,职工在上下班途中买菜、接小孩,或到父母、子女和配偶的住所遭遇意外均算工伤。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执行。(据11月16日《中国青年报》)
江苏省人社厅近日下发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是对国家出台相关政策的进一步细化,特别是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买菜、接小孩,或到父母、子女和配偶的住所遭遇意外均算工伤,操作性应该更强,也是止讼息争加了一道保险。“上下班接送孩子遇意外算工伤”释放了制度的最大善意,江苏的这一做法应该给全国各地市提供了一个足以镜鉴的样板。
职工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受伤,提取伤保险基金进行赔偿,是人性方面的关怀,更是人道主义彰显,更能体现制度的体贴,这都是无可厚非的。然而之前媒体所报道的职工的工伤认定较为宽泛,在具体的事情上往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作为职工个体而言在很多时候一直处于“弱势”,工伤不能得到认定,或者即便认定也得不到赔偿的悲剧也时有耳闻。宽泛的条例成了一些用人单位,或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挡箭牌”,也在一定程度上减损了法治的权威。
江苏省的《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是在制度上堵塞了漏洞,这仅仅是第一步,而要让“意见”真正落到实处,一是劳动部门需要强化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督察,让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成为用人单位的自觉行动;二是即便有了这些具体的“意见”,在职工遇到伤害的时候,需要第三方进行公平合理的认定,不能只有保险公司出面;三是“意见”出台后,还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一个职工都能读懂制度善意,敢于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樊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