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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9

 
  争“西施故里”
  能争来多少利
  钱夙伟:谁都没料到,一场文化研讨会竟开成“声讨会”——10月28日,在浙江省诸暨市召开的“西施文化的当代价值研讨会”上,不少与会学者对“邻居”杭州市萧山区“争抢”西施故里的现象进行了关注,认为“不能以利益为目的抢夺名人故里”。民间文化、历史传说,在广泛流传过程中,融合了人们的美好情愫,已成为共有的文化遗产。从这个意义上说,西施没有故里。过于纠缠于故里“唯一性”的争夺,势必把文化遗产庸俗化、功利化。
 
  记住父母生日
  是孝心的开始
  子非鱼:浙江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颁布的2015版《中小学生守则》,拟制了《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小学、初中、高中版。其中,新增了记住父母生日等内容。对中小学生来说,孝心教育不能泛泛空谈,当从最基本、最简单的做起,记住父母生日就是孝心的开始。
 
  网络安全法通过,依法管网值得期待
  据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法律进一步界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对攻击、破坏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规定相应的惩治措施。增加惩治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等。该法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11月8日新华网)
  作为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网络安全法从首次审议到最终通过,一直备受各界关注。这也难怪,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成为互联网大国,网络成了人们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与此相对应的是,网络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成为阻碍互联网健康发展的“绊脚石”和公民个人隐私的“头号天敌”。尤其在当今的信息化时代,网络已经深刻地融入了我们的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网络安全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发展、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因此,制定一部网络安全法,做到依法管网已是时不我待,是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它不是法外之地。不管是办网者还是上网者,只有以法律为准绳,以秩序为基础,才能更充分享有参与、表达和监督的自由,网络空间才能得到良性、持续发展,信息网络技术才能成为人类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助推器”,而不是破坏现代文明成果的“公器”。可以相信,随着我国网络安全法的通过,不仅依法管网、依法治网已成为现实,打击网络犯罪,保障网络安全也将成为可能。这,无疑值得我们期待。
□张国栋
 
  允许兼职兼薪
  少不了“细节跟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指出,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包括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和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获得合法收入。(11月8日《北京青年报》)
  尽管有调查显示,50.1%的本科教师和52.7%的高职高专教师曾有为增加个人收入而兼职的经历。但置于现行体制下,这种行为往往会被冠以“不务正业”而多受诟病。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可兼职兼薪,打破了“脚踩N只船”在体制上的坚冰,其积极意义在于三个方面:一是对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社会价值实现的拓宽和延伸,有利于让劳动价值得到更大的市场认可和社会认同;二是激发创新创业积极性,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提升和优势教育资源的高效利用;三是通过自身的丰富知识资源参与收入分配,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知识创造价值、价值创造者得到合理回报的良性循环。
  但需要注意的是,允许兼职兼薪有两个前提:一是适度,二是经所在单位同意。真正的问题在于,如何进行依法规范和严格监管——毕竟,兼职兼薪不是“生意”。当下而言,一方面要处理好本职与兼职的关系,分清主次,把握轻重。其理所当然的前提,必然是在能够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之上。另一方面要处理好“吃皇粮”与“吃杂粮”的关系,既避免通过“权力寻租”获取不当利益,也不能放任其沦为少数人逐利的工具。这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需要,更是保证科研和教师队伍纯洁性的需要。
  一言以蔽之,允许兼职兼薪,为收入分配政策改革打开了一扇窗,好事要办好,自然少不了制度设计、政策配套和约束保障等“细节跟进”。
□徐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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