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锐语
2016-10-14
微信公众号刷量
何时能终结?
磊磊:近几年,大量微信公众号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试图在火爆的朋友圈中分一杯羹。其中就不乏一些营销类账号,为早日崭露头角,实现盈利而“走捷径”,人工刷量、软件刷量纷纷上阵。斩断刷量庞大而诱人的利益输送链条,以技术制胜只是一个关键。引入第三方监督用户分布、访问时间等各项数据,优化公众号影响力的评价机制,也是消解公号刷量闹剧的关键所在。
对双十一价格陷阱
不能止于提醒
谢伟锋:近日,中消协宣布启动2016年“双十一”网购商品价格及服务体验式调查活动。中消协表示,将详细监测相关商品在2016年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期间价格变化。许多消费者的亲身体验表明,“双十一”血拼时真的要保持清醒,否则就可能掉入网店的 “假打折”的价格陷阱当中。对价格陷阱,不能止于提醒,电商平台的价格诚信,应当归于有关部门的监督范围之内。
校车安全须臾不可放松
10月13日上午,记者从教育部网站了解到,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排查工作。此次安全排查在延续以往交通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更聚焦校车安全宣传教育、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校车安全防范预案的完善、保障校车通行优先权利等方面的工作。(10月13日人民网)
校车安全责任重大。近年来,校园安全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尤其是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问题更加让人揪心。孩子是祖国的希望,也是一个家庭幸福的保障,“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是所有家长的期盼,儿童的安全问题毫无疑问放在了首要位置。而校车安全问题的现实情况是,近年来,一些地方接连多次发生校车安全事故,造成未成年人重大伤亡,不断刺痛社会的神经。因此,对于校车安全问题,须臾不可放松。
安全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基石,校车安全必须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来抓,但事实上,校车安全又非教育部门一家可以完成。校车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主导,教育、交通等部门齐抓共管,才能最大程度确保校车安全。政府不仅要从制度和法律层面予以监管和约束,而且要牵头组织交通和教育部门落实校车安全工作,包括校车的质量、驾驶员的资质、校车及路况的维护、学生安全教育等。同时,对于校车购置、运行和维修,要纳入公共财政范畴,设置校车专项基金。此外,校车安全工作,要与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挂钩,这样才能防止校车安全管理流于形式,从根本上消除校车安全隐患。□袁浩
清理违规广告
要延伸执法触角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一个多月,仍存在着不少死角:微商广告依然任性刷屏,挤占朋友圈空间;邮件广告常驻个人邮箱,严重干扰用户体验;自媒体广告披着“鸡汤”外套,令读者防不胜防。(10月13日《人民日报》)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朋友圈、邮件、自媒体等发广告必须加上广告标识,然而事实是大量互联网广告依然我行我素,继续按照原来套路发布。这些互联网广告为何敢于公然违反规定,是什么让他们对相关规定有恃无恐呢?显然,执法尚未有效触及互联网违规广告的痛点,没能对违规互联网广告形成有效震慑,是它们继续横行无忌的主要原因之一。
违规互联网广告敢于无视《暂行办法》规定,最直接原因就是执法触角未能达到,对其形成的震慑力不足。原本,微商等在互联网发布广告,如果不加广告标识便违反了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然而,由于朋友圈等的私密性和互联网的无限性,给执法人员及时发现并处罚此类违规广告带来了较大难度。
这就考验了互联网违规广告的发现机制。当前,我们对互联网违规广告的发现机制过于被动落后,无法防患于未然。对此,监管部门必须在对违法个例的执法过程中,总结出更为普遍适用的经验,钻研出更为先进有效的方法,方能站上更高的管理高度,对互联网违规广告一览无余。换言之,执法经验的总结积累和先进科技的恰当运用,都将有助于执法层次的提升,使执法更加准确高效。否则,规范互联网广告的执法陷入与违规广告的无尽缠斗之中,只会空耗执法气力,却注定效果不佳。
面对几乎“无孔不入”的互联网违规广告,监督执法亦应全面查处“孔孔必究”,绝不能放任违规互联网广告继续发展蔓延。而若想彻底清理这些互联网广告的监管死角,监管执法部门必须大力加强执法力度并不断延伸执法触角,使法律法规落实执行深达最基层部分,令违规互联网广告最终无所遁形。□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