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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锐语

2016-08-25

 
  要让高龄津贴
  更贴心于老人
  闻之:8月23日,民政部官网通报了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的情况,其中,26个省(区、市)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天津市给予该市百岁老人的津贴为每月500元,标准最高。基于地区间的发展差距,高龄津贴制度在个别地区还没有真正落地,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因地制宜,加快制度的推进。同时,对高龄津贴标准要依照物价水平适时进行调整,使高龄津贴发挥更大的实用价值,真正贴心于每一位老人们。
 
  “垃圾兑换超市”
  应该推而广之
  张友江:在黄山休宁县流口镇,有这样一家超市:一纸杯烟蒂或者60个香烟盒可以兑换一包碘盐。这个“变废为宝”的超市名叫“垃圾兑换超市”。“垃圾兑换超市” 应该推而广之。首先,此举对居民也能起到潜移默化 宣传作用。当“垃圾” 能换取纸巾、洗衣粉、清洁剂等日用品时,既是对居民的一种激励,也会提高居民开展垃圾分类处理的积极性。
 
  网售“病假条”折射信用困境
  近日,有媒体爆出网上有人兜售“病假条”100元一张,广州也有这样的商家,自称能开出本地多个医院的“病假条”,一张有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盖章的“病假条”,最低价70元一张。不过,经该院核实,此类“病假条”的盖章为假,根据相关法律,这一行为已涉嫌伪造医院公章或触及刑法。(8月23日《南方都市报》)
  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是公民的第二张“身份证”,是日常行为诚实和正式交流信用的合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人无信不立”……自古以来,“诚”与“信”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被视为人的立身之本。这种传统美德,在当今社会转型时期,更显弥足珍贵。然而,如今诚信已经成为社会稀缺资源,是不争的事实。让我们产生不信任的人和事,不胜枚举。家庭生活中,夫妻间存在着感情信任危机;政治生活中,对官员产生信任危机;招聘用人时,对人才产生信任危机;看体育比赛时,对裁判产生信任危机……
  可见,网售病假条,折射信用困境。换言之,病假条应该是一种诚信契约。而诚信需要正义力量去支撑,需要制度和机制去呵护,让守信者得到褒奖,让失信者得到一定的惩戒。特别是,网店不是无德之所,更不是法外之地,应设置专门的网上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执法人员,对网购行为实施专项管理,全程监控,发现“异常交易”情况,及时介入。比如,对于售卖病假条的网店,轻则实施经济重罚,并在网上公开曝光;重则责令其退出网购市场,永远限制进入。
□汪昌莲
 
  电商平台先行赔付
  理当全面推行
  8月23日,北京市工商局与天猫、京东、苏宁、亚马逊、国美等11家知名网络交易平台签署相关协议。根据协议,11家电商都要实施网络购物先行赔付制度,这是行政部门首次和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主体信息、质量监管、消费维权等数据交换。协议中明确,如平台经营者接到消费者投诉,经核实销售者确实存在过错,平台经营者要向消费者先行赔付,包括退还购货款项或者赔偿损失。(8月24日《京华时报》)
  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先行赔付机制应该不是一个陌生词,如多家网购平台早已承诺“先行赔付”。但北京市工商局与各大电商平台所签署的先行赔付协议则有重大突破,值得称道,且有必要作为一项有效维护消费者权利的制度全面推广。以此倒逼电商平台尽到监管审核义务,切实净化网络购物环境。
  当前的网购先行赔付制度尚不成熟,还受到一定限制,即电商平台不对所有商品承担先行赔付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服务而受到损害,电商平台不能提供商家真实信息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电商平台作出对消费者更有利承诺的,应履行承诺。电商平台明知商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与商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除非电商平台有先行赔付的承诺,否则只有不能提供商家真实信息或其他过错时方承担赔偿责任。
  无救济则无权利,只有网购者的损失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赔偿,维护消费者权利才不是一句空话。在网络购物纠纷依然多发,假冒伪劣产品仍然通过电商平台侵害消费者权利的背景下,让财大气粗,有能力,有技术也有责任的交易平台先行赔付消费者不仅正当,而且合理。有必要摒弃交易平台承诺后才承担先行赔付责任的做法,将先行赔付作为交易平台的基本义务全面推广,以此构造更健康有序的网购环境,让人们享受更好的网络消费体验。□史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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