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锐语
2016-08-12
构筑无障碍环境
呵护“小众权益”
鹰远:无障碍权利虽是一种小众性的群体权益,但在现代文明社会的语境下,这种“小众权益”的呵护程度正考验着社会文明的程度。目前,一些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最大的烦恼,仍然是能否真正和谐地融入社会,被社会真正尊重和接纳。因此,为残疾人群体提供无障碍设施,帮助他们解除生活与出行的障碍,是人文精神的有力彰显。我们期待,各地都能积极创建无障碍城市,让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成为最温暖的城市符号。
征信不良记录
岂能交钱就删
杨玉龙:征信记录也被称为个人重要的“经济身份证”,为了呵护好这张身份证,就需要我们个人多行诚信之举。若是不讲信用之举,都能够靠“金钱”来漂白,也必然导致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社会整体诚信的丧失。信用是无价之宝,金钱买不来,也换不来信用。诚信社会需要每个人树立诚信意识,践行诚信之举。对于一些叫嚣“花钱换信用”的骗局,不妨远离,且更须重拳打击。
纠正证明乱象须打通“最后一公里”
近日,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并下发通知。公安部负责人表示,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凡是不属于公安机关法定职责的事项,任何单位不得再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8月11日中新网)
由“证明”乱象造成的群众办事难,一直以来备受垢病,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有其迫切性和现实意义。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重要部署的实际举措,实践中必须高度重视各项措施的落实,打通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公里”。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显示了破解这一难题的决心。但文件要落到实处,关键还是要对要求开具证明的事项进行彻底清理,对自行设定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废止,并做好政策的衔接,避免出现服务和管理空当。
要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调。“证明”涉及部门众多,如不能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各干各的,结果肯定达不到整治规范的目的。由此,要本着权责一致、主动担当的精神,就有关问题反复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及早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同时,规范“证明”工作应重视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好的意见、建议,应会对改革的完善产生积极影响。
此外,关注和吸收外地的成功经验,也是十分必要的。吉林等地已先行出台改革措施,取得了不错的经验,为制定全国性的改革措施提供了有益借鉴。因此,要以积极稳妥的态度,认真学习地方经验,推动这项改革稳妥健康地发展。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文件已经出台,关键还在于各部门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这是一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务必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梁德荣
交通违法举报有奖
落地措施莫缺位
昨日,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表示,从8月15日至12月31日,武汉交警将针对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及部分违法行为开展举报有奖,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其中,举报闯红灯或逆行每起奖20元;举报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每起奖励300元。(8月11日 《楚天金报》)
因某些车主自律性差,导致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为整治城市交通违法行为,改善道路交通秩序,一些地方可谓使出了“洪荒之力”,纷纷推出“随手拍”举报有奖活动。交管部门走群众路线,以奖励机制发动市民参与监督,可以有效缓解执法资源不足,让交通违法行为即使在无交警,缺“电子眼”的“盲区”也能无处遁形。
交管部门依靠群众提供的线索,按照程序调查、取证、认定后,依法对违规车主做出处罚,以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其初衷甚好。可是,交通违法举报有奖也要有“边界”意识。如果武汉市风行“全民随手拍”,驾驶员的注意力将更多地转移到交通违法行为上,不能集中精力查看自身车辆前后路况信息,稍有疏忽就会酿成交通事故。在“随手拍”的过程中,车内状况可能被人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拍到,车主个人信息将一览无余,让公民的隐私何处安放?
问题并不止于此。由于举报交通违法所得奖金往往低于违法者罚金,相关管理部门轻轻松松就能从二者的差价中“分一杯羹”。以武汉为例,司机闯红灯的罚款额度为200元,市民举报奖励所得仅20元,两者相差高达十倍。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交管部门可能为了“创收”而慢作为,甚至不作为。
当然,交通违法举报有奖也不是不可以有,但相关的配套措施不能缺位。交管部门要认识到,好的公共政策不是孤立的,必须制定好配套措施协调推进。如充分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对故意虚构事实或者恶意举报者严惩;交通违法的举报奖励与罚款公开透明等等。如此,才能有效规避交通违法举报有奖的副作用, 让其不只是看上去很美。□范佳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