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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难圆其说 服软赔偿4.8万

2014-08-26 作者:赵新政 来源:劳动午报

■员工患精神病住院,公司拒不支付治疗费

  ■亲属找单位讨说法,公司先称无此人又改称其已辞职

  ■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信息,致诚公益律师援手帮员工维权


  如果封英丽患的不是精神病,其所在的得恒餐饮公司说她是自动辞职、不向其支付住院期间的医药费还可以说得过去。现在,她明明患的是精神分裂症,并且从去年2月至今一直在住院治疗,单位还以此为由拒付相关费用就缺乏合理合法的依据了。由此,其亲属与单位发生了争议。

  按照员工应该享受的医疗待遇跟单位死嗑,封英丽可向公司主张的住院医药费、医疗期工资、住院护理费等合计10多万元。但是,在其急需用钱而公司随时可能散伙或转移资产的情况下,如何争取个人合法权益最大化值得探讨。8月16日,记者了解到,在律师帮助下经法院调解其获得了4.8万元经济补偿,全家的经济窘况由此得到缓解。

  员工生病住医院
  公司拒付医药费


  “您是封英丽什么人?”记者问。

  “她是我儿媳。”年逾七旬的老人顾先生回答。

  “她在单位发病那么长时间,你们家属怎么不知道?”记者问,“为什么一直到报销医药费时才想起找单位?”

  “唉!说来话长。”顾先生说,“我家4口人,老的老,小的小,傻的傻,病的病。您看,到了现在关于我儿媳的事还得我来说。”

  “我老伴儿很早就没了,儿子虽说今年40多岁了,但说傻不傻、说能不能,什么事也不管,管也管不了。孙女今年才10岁,儿媳娘家是外地人。”顾先生说,“就这么个状况,您说我儿媳出事后谁能张罗她的事?只能拼我这个老头子了。”

  通过交谈,记者了解到封英丽是2008年8月到公司工作的,岗位是保洁员。起初,她的工资是每月1000元,此后每年有所增加。公司每月通过银行将工资打入她的银行卡内。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日期是2010年7月22日,期限至2017年7月21日。她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为1570元。

  “别看她工资不多,却是全家的顶梁柱。她一下子病倒后,一大家子人的日子全靠我那一点退休金了。”顾先生说,“到现在,我们都不知怎么回事,是什么让她得了精神病。”

  “一家人的日子本来就过得紧巴巴的,儿媳一病又花了三四万,这日子该怎么过?”顾先生说,“听公司的人说,去年2月18日,我儿媳因心慌前往解放军307医院就诊,两天后以精神分裂症入住解放军261医院,至今仍在治疗中。”

  “我们知道儿媳缴过社会保险,但到保险机构报销时人家说她没有缴。”顾先生说,“到公司一问,公司说她早已辞职了,所以,入院时已经没有社会保险了。”

  “我不相信,但公司说信不信由你,不再理睬我。”顾先生说,“对于我提出的由公司支付医药费的主张,公司更是不理。”

  精神病人说不清
  公司辩称无此人


  “公司说你儿媳是自动辞职的,你不相信。你能从儿媳那里问到一些情况吗?”记者问。

  “甭提了,至今还是混人一个,说什么都不知道,啥也问不出来。”顾先生说,“就是这样一个人,公司居然说她是自动辞职的,谁信呢?对这样的人,我咨询过,她是没有民事能力的。所以,我认为公司在说谎,公司应负担她的一切医疗费用,赔偿一切损失。”

  “你跟公司是怎么交涉的?”记者问。

  “光知道公司说谎没有用,得有证据才行。光我说公司说谎也没用,得让法官这样认为才行。问题的关键是怎么让法官相信公司说谎?谁能让法院相信呢?”顾先生很无奈。

  “我试着请律师,但费用花不起。有的律师,光问一个问题就得掏50元、100元咨询费,太贵了!”顾先生说,“致诚公益的于帆律师真好,没收我一分钱就帮我打官司了。”

  “于律师,公司最初的态度怎么样,后来是怎么转变的?”记者问。

  “这是一家专门为丰台总部基地服务的饭店,规模不算小,管理也算规范。但是,它毕竟是一家企业,以赢利为目的,能不花的钱就不愿意花。”于帆说,“接受委托后,我马上电话联系了公司。”

  “接电话的一个女士一听是律师,又是说封英丽的事的,就让我打另外一部电话。转到另外一个电话后,又接着往下转。”于帆说,“转来转去到了一个应该是负责人的电话,得到的答复竟然是没有这个餐饮公司,还说他单位从来没有封英丽这个人。”

  “我一听没指望了,必须到公司去找。”于帆说,“就在这时,那头又打来电话说,封英丽早已离职了,而且单位也发了通知书,不用再找公司了!”

  辞职真假终有辨
  单位服软付赔偿


  “这是一个当事人不能提供任何有价值信息的案件。打官司靠的是证据,而证据全部掌握在单位手中,您是如何选择突破口并让公司在仲裁中输官司的?”记者问。

  “问题是比较棘手,不仅单位说封英丽早就提出不干了,其公公顾先生也说确有此事。”于帆说,“职业经验告诉我,说归说,关键还要看证据。”

  “可是,证据从哪里来呢?”记者问。

  “单位说封英丽有辞职报告,单位有辞退通知。单位不给我,我可以要求对方当庭出示进行质证。这不是问题。”于帆说,“根据当事人只想把医疗费报销的要求,我就从这里起走好第一步。”

  “申请劳动仲裁,我先主张医疗费用和病休期间工资。这样就把离职或辞退这个皮球踢给了单位。如果说是封英丽自己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由单位来举证。相反,则由单位拿出其合法解除封英丽劳动合同的证据。到时,再从中找出破绽各个击破。”于帆说。

  “我们还有预案,如果第一次仲裁结果对封英丽有利,就继续主张后续医疗费用、医疗期病假工资,并根据病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安排工作或是给予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于帆说,“如果仲裁结果不利,就从精神病患病一定有时间过程入手,提出即使离职系由本人提出,但因可能是在精神不正常时提出而不具法律效力。”

  庭审中,单位拿出封英丽的离职申请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请假单、EMS全球邮政特快专递及查询单进行辩护。但是,由于其不能解释离职申请表上签名是否封英丽本人等问题,故一个回合公司就败下阵来,被裁向封英丽支付3.4053万元医药费。

  公司不服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考察该公司在经营上存在较多风险,为让当事人尽快拿到钱,避免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被动,顾先生同意调解结案。

  “在这种情况下,我开始与公司沟通。公司虽同意调解,但最多只答应给3万元。”于帆说,“我必须把理摆在明面上。首先,官司继续打下去,法院也会支持封英丽。公司如不同意调解,就继续申请仲裁,主张后续医疗费和医疗期工资,即使两年的医疗期到了还会继续要求延长医疗期,总之只要病没有好,病假工资就会一直要下去。”

  “如果病情好转可以上班就会要求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不给安排就主张生活费。总之,我们这个精神病员工一定会和单位玩到底。”于帆说,“这样一说,对单位有所触动。当我们同意把5.616万元的赔偿数额降一降,并不再要求补缴社保金后,公司同意支付4.8万元了结此事。”

  至此,从公司向法院起诉到双方调解结案,前后仅用了1月零8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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