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季来了,你对供暖政策了解吗?——北京市冬季取暖费现行相关政策规定解读和法律分析
冬季取暖费怎样报销,关系着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然而对有关冬季取暖问题的相关政策以及用人单位需承担哪些义务?许多一直存在认识误区。今年供暖季已经开始,为此记者采访了劳动法专家、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刘正赫律师,请他对北京市冬季取暖费现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法律分析和解读。
目前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费问题,未有法律法规层面的明确规定,更多的还是遵循地方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和用人单位的惯例进行处理。刘正赫律师认为,根据北京市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冬季取暖费可分为取暖补贴、供暖费和自采暖补贴三类。
取暖补贴有特殊适用范围
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固定职工(包括学徒工),家居本市没有暖气设备的住宅或单位宿舍和有暖气设备由个人经管的私有住宅,每天回家居住的,应发给取暖补贴;家居本市有暖气设备的公有住宅或单位宿舍的职工,由国家免费供暖,不发给取暖补贴”,第五条规定,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应按本通知发放取暖补贴;“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不包括农村社队企业),经济条件允许的,也可参照本通知的规定实行取暖补贴制度”。 刘正赫分析认为,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取暖补贴有其特殊适用范围,对于《通知》没有纳入适用范围的用人单位不适用取暖补贴制度。
退休职工一样享受取暖补贴
根据文件规定,北京市长城以内地区的取暖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怀柔、平谷区及密云、延庆县的长城以外地区的取暖补贴标准为440元;退休职工和在职职工一样享受取暖补贴,补贴支付标准相同。
单位建制度应遵循平等协商
“随着全民所有制企业转制为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股份制企业, 其已不再属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因此也不属于取暖补贴的适用范围。对此刘正赫认为,取暖补贴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企业在建立、取消取暖补贴或者变更取暖补贴支付标准及方式时,应当征求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和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供暖费标准由规章制度决定
“供暖费是福利吗?目前不少职工依然有着这样的模糊认识。”刘正赫分析认为,国家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未明确规定“供暖费”属于法定福利范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将“因缴纳或报销供暖费问题发生的争议,规定为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此类争议不予受理。“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没有向职工支付供暖费的强制性义务,是否向职工支付以及支付标准均由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予以规定。”
自采暖补贴被视为职工福利
目前新建小区中,自采暖也越来越多。那么,自采暖补贴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呢?采访中,刘正赫分析认为,关于自采暖补贴的文件依据是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2006年发布的《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京政管字〈2006〉22号,以下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凡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居民,其在本市的住宅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用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的,凭《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享受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
因此,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居民,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享受自采暖补贴,其中并未对用人单位的性质作出区分。也就是说由此,无论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企业均属于文件的适用范围。该文件还对“资金渠道”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即“行政机关和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自采暖补贴资金由同级财政负担;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自采暖补贴资金,按照经费资金渠道安排解决;企业职工的自采暖补贴资金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在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人民法院的一些具体判例也将自采暖补贴视为用人单位须向职工支付的法定福利待遇,支持了职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采暖补贴的诉讼请求。
自采暖补贴发放凭《核对证明》
那么,自采暖补贴发放条件是什么呢?发放标准又有哪些呢?针对广大职工关心的问题,刘正赫表示,首先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职工享受自采暖补贴必须取得《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暂行办法》对《核对证明》的取得条件、形式和程序均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因此,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职工提供《核对证明》,如职工不能提供有效的《核对证明》,则用人单位不承担支付自采暖补贴的义务。
其次,从发放标准上看,根据《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各单位凭职工所持的《核对证明》,按照《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 ([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确定的住房建筑面积补贴标准,按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向本单位职工计发(劳资双方已有约定的除外)。住房面积补贴标准(平方米)为60、70、80、90、105、120六档,补贴标准(元)对应为900、1050、1200、1350、1575、1800。企业并无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因此在劳资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职工住房面积补贴标准最低为60平方米,自采暖补贴标准最低为900元。
另外,根据《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各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和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自采暖补贴资金,按照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因此,符合《暂行办法》适用范围的退休员工,用人单位仍有义务向其支付自采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