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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裤子拿错号 消协调解换新裤

2014-08-13 作者:马延景 来源:劳动午报

许多消费者在商场购物时一般都会试穿之后再买,可是消费者严女士最近却遇到一件奇怪的事,她在商场试穿的裤子与最后到手的裤子不一样,在延庆消协的调解下,为严女士换了一条全新的裤子。


  典型案例:

  近日,家住延庆的严女士在延庆某商场花100元买了一条腰围是24号的裤子,腰围合适,但是裤脚有点长,商家承诺可以免费改裤脚,让严女士过两天来拿,于是,严女士就回家了。

  过了两天,严女士来商场取裤子,商家把装好裤子的袋子递给严女士,当时严女士也没太注意,拿着就回家了,谁知回家后,严女士试穿裤子的时候,发现腰肥了,仔细看了号码后才发现裤子已经变成26号了,为此她找到商家,要求换货,商家以改过的裤子不能再出售为由拒绝了严女士的要求。

  无奈之下,严女士来到延庆消协投诉,消协干部接到投诉后马上和商家联系,商家承认是自己服务员不小心给严女士拿错了裤子的型号,同时他们也很委屈,裤腿已经改过了根本就无法销售,所以他们也很为难。经过消协多次协调,最终,商家给严女士换了一条裤子,严女士对消协的工作表示感谢。


  工商提醒:

  延庆工商分局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在商场购买商品时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购买前应试穿。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亲身试穿,这样才能看出整体效果,确定自己是否喜欢并合适后,消费者再购买该商品。

  第二,留存购买凭证。消费者在付款后,要留存好交款凭证,尤其是用信用卡结账的消费者,要保留好信用卡的消费凭条,确保需要退款时,可以顺利获得退款。

  第三,仔细核对商品。消费者付款后,拿交款凭条去领新商品时,最好再打开包装好的商品,仔细核对一下,确保商品没有问题再拿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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