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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不足一年有带薪年假吗?

2015-08-31 作者:□本报记者 王香阑 来源:劳动午报

 
  提问:电子元件公司 宋卫利
  回答: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 杨雪峰
 
  宋卫利:今年4月,我被一家电子元件公司聘用,并与我签订了三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近日,我们全家商量想在国庆节时到外地旅游,大概要去两周,我便向公司领导申请休年假,可对方说我入职还不足一年,还没有带薪年假。我之前有过7年多在其他单位的工作经历,听说休年假是按本人工龄总和而非所在单位工龄来计算的,可公司否认我的说法,表示从没听说过类似的法律规定和政策。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有7年多工龄但入职不足一年,有带薪年假吗?
  杨雪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3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4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第5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所以,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您的情况符合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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