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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消费有风险保障权益五注意

2014-09-25 作者:陈敏姬 来源:劳动午报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产业的蓬勃发展,网络消费行为逐渐普及。与此同时,与互联网有关的投诉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
  案情回顾:
  近日,消费者朱先生在某网站购买某品牌手机,因7天内出现录像时屏幕有红点的问题,已在网站成功申请退货,且将手机寄回商家。当消费者要求尽快退款时,对方以无质量问题为由拒绝。为此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根据2013年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经执法人员现场法制宣传教育,耐心调解,商家终为消费者办理了退款。
  维权提醒:
  网络消费是一把双刃剑,为消费者提供了购物方便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消费风险。在此提醒消费者在网络消费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注意树立网络交易风险意识。目前提供网络交易服务的网站良莠不齐,消费者在进行网络消费时应当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不要轻信超低价格和质量担保承诺等。
  二要注意谨慎选择交易对象。尽量选择到信用好,安全性较高的网站购物。消费者可以在卖家的网站上注意卖家的历史信用、具体的评价是否异常、一定时期的商品退货量及退货原因等详细信息,以此作为甄别卖家信用好坏的标准。
  三要注意选择安全可靠的支付手段。尽量选择货到付款的方式。对于必须先行付款方式要选择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方式结算。
  四要注意谨慎处理个人信息。为配送需要,只需提供必要的联系方式,尽量不要提供其它信息。
  五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消费纠纷。当出现网络消费纠纷时,要保存网上商品图片和介绍以及与商家聊天记录等资料,要及时与网上商家联系,不可错过有效的维权时效,要先申请退款,等到商家同意退款申请后再邮退货物。如不能协商解决,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保留证据,及时诉求,是消费者有效维权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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