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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群体扩大为6类 最高补贴标准提至800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将实现全覆盖

2016-11-23 作者:盛丽 来源:劳动午报

  本报讯(记者 盛丽)在国务院规定的享受生活补贴福利的困难残疾人群体范围上,本市将非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儿童等困难残疾人一并纳入了补贴范围,使覆盖范围更为宽广,保障群体达到6类;补贴标准由以前的每人每月100元,提至最高可享受本市低保标准,目前是800元。这是记者从昨天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和市民政局联合举办的《北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政策实施后,本市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困难残疾人群体生活补贴福利的全覆盖。本市现行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仅有低保家庭和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人。实施办法对困难残疾人群体进行了精准区分,将非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儿童等困难残疾人纳入了补贴范围。保障群体细化为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非低保低收入但个人稳定性收入低于低保水平的残疾人以及民政部门管理的重度残疾人、其他残疾儿童等6类。
  根据文件规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困难残疾人的额外生活支出,包括但不限于残疾而产生的水、电、气、暧等额外生活性支出。补贴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或残疾人服务一卡通的残疾人。根据各类残疾人的残疾程度和经济困难程度按不同标准给予差异化补贴。
  (下转第4版)
  (上接第1版)提高了现有对象的补贴标准,其中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精细区别残疾等级和类别后提高至400元、320元两档;就业年龄段内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中轻度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200元;低收入家庭中的中轻度残疾人和非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儿童也纳入补贴范围,精细区别残疾等级和类别后给予300元、200元两档补贴。对非低保低收入家庭但个人稳定性收入低于低保水平的重度残疾人按低保标准补差。
  据了解,考虑到本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出台还不到一年,实施办法暂维持原有政策标准,但对补贴对象按照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等级,进行了精准调整,将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人纳入了保障范围。并明确提出对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的标准,由市民政、财政部门会同市残联进行适时调整。
  符合条件的本市残疾人,可以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并与相关政策进行衔接。
  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自愿申请的原则,由残疾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审定合格后,由区民政部门会同区残联报区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补贴将存入申请人残疾人服务一卡通账户。相关部门将定期复核申请人资格条件、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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