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小微企业职工权益 因地制宜确定谈薪办法 怀柔推出12种工资协商模式
2015-01-07
作者:崔欣 周兴旺
来源:劳动午报
本报讯(记者 崔欣)去年下半年,怀柔区商业街社区开展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最终双方就区域内美容美发、餐饮、商贸三大行业主要工种,明确了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平均工资涨幅、工资支付时间和职工福利四项内容。
来自好美滋西饼店的职工代表宿小丽表示:“感谢工会为我们做主,工资福利明确了,心里有底了,干劲儿更足。”经统计,截至2014年底,怀柔区已推出了12种工资集体协商模式。据区总工会权益部部长褚立香介绍,这些工资集体协商模式都是根据怀柔区小微企业众多又分散的特点推出的,其中大部分以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为主,着力打造适合小微企业的工会工作模式,因地制宜确立谈薪办法。
12种协商模式包括乡镇总工会代位开展区域性工资协商模式,民俗旅游行业非全日制用工工资集体协商模式,“区域整体协商、企业工资分别确定”的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模式,专业合作社工资集体协商模式,劳动定员定额、奖惩制度协商模式,后勤固定人员、保安员工资分别协商的保安公司模式,商业服务业工资协商模式,沟域经济组织工资集体协商模式,印刷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模式,联合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模式,区域性女职工专项协商模式和种植养植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模式。
提起推出这12种工资集体协商模式的原因,褚立香表示,怀柔区总工会在积极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规模企业建会的基础上,对小微企业建会的方式和方法进行了试点和尝试,并本着“建会即协商”的原则,推进小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使小微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也能够从中得到保护。
为了更好地开展怀柔区小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区总工会明确工作思路、确定协商主体、合理推选协商代表、组建职工代表大会、严格履行法定协商程序。
“例如开展民俗餐饮行业的工资集体协商时,我们就有一套针对性强、符合实际情况的协商办法。”褚立香说,多年的调研和实践使怀柔区总工会清楚地知道,全区的民俗餐饮行业用工形式多样,绝大部分分布在乡镇、农村,且规模小,无法实现单个成立工会组织,造成职工方协商主体缺失。为此,区工会大力开展社区(村)及区域性行业性联合工会建设,通过以上打下的方式,由村级工会联合会或区域性行业性联合工会作为小微餐饮企业职工代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区总工会还根据民俗餐饮行业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协商主体即村级经济合作组织,并根据每个区域不同的特点,灵活、合理推荐产生协商代表,并严格履行法定协商程序,这样的工资集体协商,能够真实有效地反映双方的愿望和要求,更容易被协商双方所接受。”
经统计,截至2014年底,怀柔区工资集体协商涵盖企业1478家,整体签订率达到96%,涉及职工42706人。
点燃星火 准备燎原
□周兴旺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个是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典故。
近年来,在工会工作中,众多小微企业工会的崛起,俨然如万点星火,正在形成燎原之势。
以怀柔区工会为例,近年来致力于小微企业工会建设,走出了自己的路子。提及怀柔,人们就会自然而然地想起那里如繁星般密布的民俗旅游,但如何将如此分散的民俗旅游小微企业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劳动权益维护,则是一个让工会干部非常挠头的问题。受制于企业规模小、分布散、变化快,职工偏少、流动性强等特点,小微企业单独组建工会的难度很大,怀柔工会遂决定俯下身子,走村串户,因地制宜开展建会和工资协商工作,创造性地提出了12种工资集体协商模式,或者以村为单位,或者以街道为单位,或者以行业为主线,居然在百户千村燃起了满天星火。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我国第二、三产业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数为785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5%以上,小微企业的从业人员已占职工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说,“小微”虽小,但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却不可小觑。由于小微企业缺乏规范的管理,职工合法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工会作为职工的“娘家人”,就更应该为小微企业职工倾注更多的心血。
小微企业在开展工会工作时最突出的问题是整合难度大、缺钱、缺人、不被重视。怀柔工会干部通过对问题的细致诊断,决定采取“蚂蚁啃大象”的办法,一家一家走访,挨家挨户摸底,动员党政力量参与,以情感动人,以服务吸引人,终于得到了基层小微企业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怀柔工会的实践表明,工会工作重心下移,采取以点带面的形式推动小微企业工会工作突围,积小胜为大胜,只要保持耐心,是完全可以破局并获得全面胜利的。
“深入基层促发展,服务小微促和谐。”只要按照这样的指导理念持之以恒,落实“双措并举,二次覆盖”,使小微企业工会成长为工会组织中独当一面的方面军,是完全可以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