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
201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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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二孩的看过来——八大类疾病不宜妊娠
□本报记者 黄葵
随着北京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有条件的夫妇开始准备要第二个孩子了!那么哪些疾病不宜妊娠呢?今天北京妇幼保健院围产保健科副主任刘凯波来和读者聊聊这个话题。
不宜妊娠的因素有哪些?刘凯波告诉记者,有八大类疾病不宜妊娠。
(一)不宜妊娠的心脏疾病,包括以下6种情况:
1. 心脏病变严重,心功能Ⅲ级或Ⅲ级以上者。
2. 有过心力衰竭病史者凡是胸廓畸形严重,心脏明显肥大、肺活量低于1000毫升者,不宜妊娠,应动员及早终止妊娠。如果病情较轻,可以继续妊娠者,为预防心脏及呼吸衰竭,孕20周后,应定期随访心肺功能,以了解孕妇的心肺代偿情况。妊娠后期,肺活量<600ml者,应及时终止妊娠。
3. 紫绀型先心病(右向左分流型)或肺动脉高压,伴咳血者。近期内有细菌性心内膜炎或活动性风湿热者。
4. 联合瓣膜病变。感染性心内膜炎或心肌炎未经治疗。
5. 心电图显示严重心率失常、心室肥厚、心房纤颤、重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速难以控制者、心肌损害明显者。
6. 心功能检查,射血分数(EF)≤60%,心排血量指数(CI)每分钟≤3.01/m。未经手术纠治的心脏病患者,或虽手术未能改善心功能者。胸部X线摄片显示心脏明显扩大,心胸比例>55%,合并肺淤血、肺水肿者。
(二)肝硬化失代偿。
(三)慢性肾脏疾病伴严重高血压、肾功能不全。
(四)糖尿病患者如已经有较严重的心血管病变,严重肾病伴肾功能不全,眼底有增殖性视网膜病变未治疗者或玻璃体出血等。
(五)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病情未缓解,Evans综合征。
(六)精神病急性期。
(七)危及生命的恶性肿瘤。
(八)其他严重内科疾病。
如果有以上8种疾病的孕妇怀孕了,会有以下严重后果:不宜妊娠孕妇孕产期可能发生严重并发症,甚至发生孕产妇死亡。 刘凯波举例说,先天性心脏病瓣膜置换后、严重妊娠期糖尿病、癫痫、恶性肿瘤等孕产妇死亡病例。
有些人想要孩子心切,隐瞒了一些病史会怎样呢?专家坦言:后果会很严重。孕妇必须如实告之既往病史,以便产科及相关学科医师共同评估后提供医学建议,使其能及时得到有效的医疗帮助。患有基础疾病的孕妇切记不要妊娠后自作主张停药,导致疾病恶化或死亡。
孕前明确患有严重内科疾病妇女应进行妊娠风险评估,明确是否适宜妊娠,以及妊娠后用药等情况。
未进行孕前评估的孕妇,要在妊娠12周内到产科及相关学科进行孕期检查、妊娠风险评估。产前检查时医生会对孕妇进行病史询问,全身检查包括体重、身高、血压测量、心肺听诊,妇科检查以及必要的化验检查。早孕期产前检查有利于早期发现疾病进行早期防治,并决定妊娠是否可以继续。
此外,孕妇要重视以下检查。
(一)孕早期一般检查项目
1. 孕妇基本情况、现病史、既往史、月经史、生育史、避孕史、个人史、夫妇双方家族史和遗传病史等。
2. 测量身高、体重及血压,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及妇科检查。
3. 辅助检查。
(二)基本检查项目
血常规、血型、尿常规、阴道分泌物、肝功能、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血清学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三)辅助检查项目
医生会根据病人情况进行血糖测定、心电图、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等,还会根据病情需要,如患有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疾病的孕妇(孕期不仅看产科,还要看相关学科),适当增加其他一些检查项目如免疫系统检查、血液系统检查、超声心动等检查项目,以明确孕妇是否适宜妊娠。
北京市目前具有完善的高危管理网络,患有严重内科疾病孕妇应主动在孕早期(≥6周)在社区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档案》,并在三级助产机构进行评估。确实为不宜妊娠者,应及时遵医嘱结束妊娠,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经评估可以继续妊娠者,应遵医嘱定期产检、分娩,确保孕产期安全。
大龄未婚,
每每回家“被逼婚”
该怎么办?
□本报记者 闵丹
职工问题:我是大龄单身女职工,人称“齐天大圣”。平时工作很忙,所以我暂时没有结婚生子的打算。每次回家,最怕的就是父母逼婚,七大姑八大姨轮番“洗脑”,弄得我有时候甚至不想回家。可是作为独生女,又实在不忍心。唉……难道真的要逼我从网上“租”个男朋友回家吗?
北京市职工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师: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婚姻乃人生大事。父母希望子女尽快成家立业,有所依靠,有所担当。也是人之常情,子女应当体谅父母的一片苦心。子女如果为了逃避父母的唠叨而减少与父母的联系甚至干脆不联系了,必然会导致父母内心焦虑不安,从而产生矛盾与疏离。在外工作的子女,应该经常与父母联系,将自己的生活、工作近况及时与父母分享,告诉他们自己的真实想法和意愿,让父母能够理解自己,支持自己。
眼下,逼婚已成为一种社会现象。父母对子女逼婚,一方面是担心随着孩子年龄增大,越发找不到合适的结婚对象,成家压力也随之增大;另一方面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父母会在意他人的看法,比如亲朋好友的“八卦”。而在现代都市中,结婚成本加大,时间、精力、经济要求提高,很多年轻人为了谋求事业上更大的发展,暂时将婚姻大事推后变得普遍。
对于子女来说,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婚姻是爱情的归宿,只有相爱的两个人才能创造幸福的生活。同时,婚姻又意味着义务和责任,夫妻双方在精神上要互相关心,在物质上要互相扶助,彼此负责。其次,子女应该多与父母沟通,让父母了解自己的想法和计划,从而与父母达成共识,统一战线,以免因为分歧,造成长期“逼迫”与“被逼迫”的对立局面。
对于父母来说,要尝试着换位思考,体谅子女的苦衷,不要将自己的想法强加在子女身上。恋爱婚姻毕竟是子女个人的感情生活,应当学会尊重子女自己的选择和决定。此外,建议父母丰富自己的老年生活,培养兴趣爱好,分散注意力,避免将所有焦点放在子女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