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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拓展 文化市场办案领域

2018-07-06 作者: 来源:

 
  本报讯(记者 于彧)昨天,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组织召开2018年第二季度文化市场(“扫黄打非”)新闻通气会。会上,共有涉及新闻出版、网络文化、文化娱乐、广播电影电视等领域的6起典型案件向社会披露。其中变更有关事项,未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擅自截传、干扰、解扰广播电视信号等均属创新案由的“第一案”。
  据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副队长王宁之介绍,今年上半年,市区两级文化执法部门共计检查经营单位12738家次,同比增长48.55%;立案2519件,同比增长45.44%;结案1996件,同比增长44.32%;罚没款共计664.73万元,同比增长0.61%;停业整顿2家次。
  据悉,随着本市文化市场执法力度的不断提升,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查处了一批新案由案件。
  2018年4月,市文化执法总队执法人员依法对北京某歌厅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扩大营业场所面积,未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经查,该单位于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4月19日期间,存在扩建营业场所,未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市文化执法总队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8年4月,市文化执法总队执法人员依法对北京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在机房使用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前端信号和设备,通过自行改造,把歌华有线电视网内缺少的省级台,利用解扰器将加密信号解码传送至该单位客房,违反了《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构成了擅自截传、干扰、解扰广播电视信号行为。市文化执法总队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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