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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公司擅用范冰冰肖像被判罚80万元

2015-12-17 作者:李一然 来源:

 
  本报讯(记者 李一然)发现自己的大幅肖像,莫名其妙地出现在了街头墙面、公交站牌,被用作商业宣传,演员范冰冰以肖像权、名誉权受侵为由,将广东南海德技优品门窗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千万元。日前,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公司停止侵犯范冰冰肖像权、赔礼道歉、赔偿范冰冰80万元,同时认为无充分证据表明被告公司使用照片导致范冰冰社会评价降低,故未认定对范冰冰构成名誉权侵害。因双方均未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公司在其官网、微信平台,公司简介页处、南宁专卖店等多家店面外墙均使用了范冰冰肖像,还将范冰冰肖像用于公交站牌宣传海报和公司活动现场宣传海报上。为此法院认为,被告公司将范冰冰肖像在多种渠道及平台用作宣传海报以宣传该公司及相关产品,极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范冰冰与该公司存在代言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具有非常明确的商业宣传用意及营利目的,构成对范冰冰肖像权侵害,且在明知无授权的情况下故意使用范冰冰肖像用以营利,且使用范围较广,主观恶意较大。
  最终,法院依据被告公司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情节、时间、范围、程度,可能获取的利益,范冰冰的同期广告收益等情形综合考虑,判决被告公司在全国发行的媒体上赔礼道歉,赔偿范冰冰经济损失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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